「小玉條款」三讀 李貴敏:修法僅是亡羊補牢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增訂「性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製作不實性影像並散佈牟利最重處7年有期徒刑,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修法僅是亡羊補牢,足見民進黨政府懈怠。(周志豪攝)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增訂「性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製作不實性影像並散佈牟利最重處7年有期徒刑,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修法僅是亡羊補牢,足見民進黨政府懈怠。

李貴敏說,這麼重大法案,該做早不做,居然要等到總統、立委都已親身受害後,才喚醒行政單位一點點覺醒與推動?若法規不能跟上時代的腳步,行政單位不能夠體會民間的疾苦,那我國法律永遠都是落後的。

李貴敏表示,民進黨政府6年執政以來,與其意見相左的電視臺被關臺,民衆在網路上言論被網軍霸凌,政府保管的民衆個資被駭,還屢見濫用公權力侵害人權與隱私等爭議。

李貴敏質疑,民進黨如此強勢,有什麼法案是行政權獨大的民進黨想修修不到的?還要拖兩年?提醒保護人民的隱私與言論自由,是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都必須做到的基本條件,更是維繫民主制度的根本,就別再開民主倒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