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開沙灘車飆山道還逼車 惹惱用路人下場超慘

仁愛警分局在霧社路段攔檢4輛沙灘車,有3輛懸掛他車臨時車牌,其中1輛懸掛影印臨時車牌。(警方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清明4天連假,多輛沙灘車在南投縣仁愛鄉投83線違規上路,從霧社往奧萬大飆山道還不斷逼車,警方接獲民衆檢舉,於霧社路段攔檢4輛沙灘車,有3輛懸掛他車臨時車牌,其中1輛懸掛影印臨時車牌,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投訴人指出,5日下午他開車從霧社往親愛部落老家,行經投83線遇到4輛沙灘車違規上路,推測沙灘車要前往濁水溪從事溯溪活動,不過這羣沙灘車超囂張,不僅沿途逼車,嚇得大車停路邊閃避讓路,甚至飆山路違規超車,差點就發生擦撞車禍,行徑十分惡劣。

仁愛警分局指出,日前接獲檢舉有無牌車輛於投83線飆山道,立即派遣親愛及霧社派出所巡邏警車前往攔截,當場查獲4輛全地形車(沙灘車)違規行駛於道路上,依《道交條例》開單,並當場禁駛,且有3輛懸掛他車臨時車牌,開罰並扣繳牌照,其中1輛竟懸掛影印臨時車牌,依僞造文書函送偵辦。

警方攔檢4輛沙灘車,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偵辦。(警方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民衆清明4天連假在奧萬大山區野營玩沙灘車,卻違規開上道路,還逼車飆山道遭檢舉。(警方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仁愛警分局指出,沙灘車非屬專供載運人客或貨物的交通運輸制式車輛,依法不得行駛於道路,依《道交條例》可處行爲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使用他車牌照可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及扣繳其牌照。呼籲民衆勿以身試法,依交通部發布之指引合法使用沙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