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公超與外蒙古入聯案——蔣介石不接受兩個中國(三)

葉公超個人認爲,若我們堅持要採用緩議案,則我們必須考慮到在該案失敗後應如何肆應。這句話很重要也很尖銳,值得我人深思。葉公超把他與魯斯克的談話據實向外交部報告。

不能只報喜不報愁

臺北官員包括蔣介石在內未必滿意,可能很不高興,因爲他提到的人如史帝文森、鮑爾斯都是民主黨的左翼,主張兩個中國,承認中共;鮑爾斯曾是甘迺迪競選總統時的外交顧問,主張放棄金馬。還有一點,葉公超的語氣好像幫美國人講話。其實做一個外交官、一個欽差大臣應該據實報告,不能只報喜不報愁;也應該把自己意見說出來,不能只捉摸蔣介石的意見來寫報告。

外交部收到葉公超的報告後,曾有訓令給葉大使及蔣廷黻代表,要點如下:一、美國政府正在覓求新方法來代替往年的緩議,其目的使中共進入聯合國,惟對任何涉及有關兩個中國模式的,不應採納。二、請葉大使及蔣代表力促美國政府積極洽請各國支持在下屆聯合國大會時再度採用緩議方式。三、政府建議由中美兩國駐聯合國代表團,應即開始磋商下列各點:(甲)在十六屆大會如美國繼續用緩議方式則仍願支持者究有幾國,(乙)現採保留態度者究有幾國,(丙)反對再用緩議方式而另擬新方案者究有幾國。這個調查工作應於兩個月內完成。從這個訓令看來,外交部似乎對新方案沒多大信心,對於國際情勢不是很清楚,有點不切實際。

沒有幾天,爲了就商中國代表權問題,臺北政府突然召葉大使返國述職。葉公超於1961年3月26日飛抵臺北,當天晚上即與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陳誠談話,從晚上7點半談至午夜12點半結束,在座者計有張羣(總統府秘書長)、王雲五(行政院副院長)、王世傑、沈昌煥,此外還有兩位外交部次長,此即許紹昌及王之珍。

葉公超首先報告,他先從1958年杜勒斯的談話說起,他說那年10月21日杜勒斯訪臺時,曾對總統提到第十三屆聯合國大會我代表權案時說,美國維護我代表權深感困難,那年投票結果44票贊成,28票反對,9票棄權,但後總算平安度過。可見緩議案不能在聯大無限期使用。

葉公超這話旨在說明問題不是在民主黨執政或是共和黨當權,主要是戰後亞非新興國家獨立的很多,多如雨後春筍,美國政治資本不夠,去年第十五屆大會沿用緩議案雖獲通過,但形勢極爲驚險,其中若干友邦原曾答應助我,結果臨時變卦,甚至有3個國家還投反對票。預料明年更不如今年,以他的看法,新方案今年使用相宜,下屆聯大投票可能得到7、80票贊成。

關於此事,葉公超說他已與聯合國蔣廷黻代表迭次商討,並獲得一個結論,「即我應留在聯合國至最後一秒鐘,萬不可輕言撤退。至於共匪進入聯合國後,我應否續留一點,應繼續研究。」與會人士均認爲美國的政策變了,但葉公超說:「依個人觀察,美無論在任何情形下,對我政策絕不變更,美民間輿情,亦不主張我退出聯合國,彼等認爲我一旦退出聯合國,對美亦至爲不利。」

葉公超與陳誠、張羣、沈昌煥等談至子夜後一點始散,翌日晨9時半至士林官邸應蔣介石召見,談話前後一個半小時,出席者有張羣及沈昌煥。葉公超首先報告他近兩次與魯斯克的談話,及副代表薛毓麒與國務院沙利文等商討經過。蔣介石問此事曾否與蔣廷黻商量?蔣代表的意見如何?蔣介石很尊重蔣廷黻的意見,故有此問。

葉公超答稱,凡是有關聯合國事務交涉均與蔣代表聯繫,互相商討。近曾約薛副代表赴華盛頓與國務院主管我代表權人員詳細商議。葉又說他此次返國述職途經紐約時,亦與廷黻先生就最近發展情形做詳細磋商。昨晚在副總統官邸召集的會議席上,亦曾將廷黻先生的意見做了很詳細的報告。

必要時退出聯合國

接着張羣將昨晚在副總統官邸會談經過情形及如何因應方針做了一個綜合報告,其要點如下:(甲)在聯合國,我無法接受兩個中國的安排;(乙)任何決議案使我默認僅代表臺灣,我亦不能接受;(丙)我應將此堅定立場告知美方,不惜放棄會籍,繼續奮鬥,阻匪入會。接着沈昌煥分析聯合國情勢,其中兩種最壞的打算:(1)我與中共均不在聯合國內,因目前中國領土分裂,雙方均不能代表全中國,留待他日中國統一後再議。(2)我與中共均爲聯合國會員國,我代表臺灣,中國代表大陸。此爲很多國家目前所最後希望者。

後蔣介石做結論說,兩個中國之安排,爲政府所不能接受。必要時我們即退出聯合國,如中共進入聯合國,則我決心退出,「以後如何應付,乃是我總統的責任了。」葉公超返國述職,在臺北沒有停留很久,即返華盛頓任所,忙着與美方交涉美國欲與外蒙建交之事。(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