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美女議員李婉鈺罵人神經病 判賠30萬定讞
有新北美女議員之稱的李婉玉爲幫姊妹淘喬經紀約,與經紀公司老闆吳祖望發生衝突後鬧上法院,吳祖望不滿遭李罵神經病加告李婉鈺公然侮辱並附民事求償,地院李被判拘役20日,需賠償60萬元,高院9日宣判刑事部分改判無罪,需賠償30萬元,全案定讞。
▲新北議員李婉鈺罵經紀公司老闆吳祖望神經病,刑事改判無罪,民事則需賠償30萬元定讞。(圖/資料照)
新北議員李婉鈺去年6月間在一處酒店內,幫姊妹淘初家晴出面,和經紀公司老闆吳祖喬初女合約,雙方話不投機發生衝突,事後吳男具狀控告李女傷害,檢方調查期間,李女又向採訪媒體表示,「這個人(指吳)就是一個神經病」,吳祖望不堪受辱再加告李婉鈺公然侮辱並附帶民事求償。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李婉鈺說自己是一時氣憤,抒發個人受誣告的主觀評價,措辭或有負面,卻難說有故意或過失侵害吳祖望的名譽權。一審法官最後判李婉鈺刑事部分拘役20日,民事部分需賠償60萬元。
李女不服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李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發泄情緒,措辭雖過於激烈失當,但非故意貶損吳男的人格,因此,刑事部分改判無罪,民事部分需賠償30萬元,全案至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