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以工代賑 每年助170弱勢自立
新北市政府推行以工代賑計劃12年,今年起法制化訂定「以工代賑實施要點」,每年可輔導160至170名弱勢戶就業。(新北市社會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新北市政府推行「以工代賑」計劃12年,輔導低收、中低收入戶自立就業,今年起更法制化,訂定「以工代賑實施要點」,配合勞工局安排職訓,提升自我工作力與信心,讓弱勢家庭透過工作改善困頓的經濟生活,社會局每年編列4000多萬元預算,預計每年可協助與輔導160至170人。
以工代賑實施要點今年元旦起生效,代賑工須設籍新北市,且被列冊爲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爲社工輔導的生活弱勢家庭,年齡爲16歲以上、未滿65歲,具工作能力,薪水每月2萬6400元、每小時176元。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長石玉麗表示,以工代賑計劃執行層面上也遇到不少問題,每年都會微調修正,現已運行多年,發展出固定模式,因此訂定要點,法制化讓計劃得以延續。
石玉麗說,代賑工參加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或求職活動等相關輔導措施,也算薪資時數,藉此輔導他們如何服務以及融入職場與同仁做人際互動,培養就業信心與習慣,鼓勵弱勢民衆透過自己的力量改變生活。
代賑工的工作內容包括資料整理、跑公文、活動中心環境整潔以及協助身障同仁影印、裝訂資料等,石玉麗說,之所以成爲弱勢,代表一定是家裡有困難,因此安排的工作內容較簡單無壓力,且工時彈性,讓他們能同時兼顧家庭照顧,又能有穩定薪水。
進用單位每年須重新評估代賑工是否繼續接受其扶助,不過,每名代賑工累積扶助期間以3年爲限,石玉麗解釋,因市府預算有限,每年僅能輔導160至170名弱勢戶,但實際上低收、中低收入戶遠超過這數字,爲擴大服務對象,且避免他們養成對社會福利的依賴,因此有3年之限,鼓勵他們儘快在3年內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就業服務處也會協助他們轉職找工作,並做後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