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協 新臺商 新機會/首長篇-四管齊下 助陣臺商新南向

財政部長蘇建榮

協助臺商往南向國度前進,財政部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大體而言,可以提供四大項協助,包括:洽籤所得稅協定避免雙重課稅問題;公股銀行在新南向國家各據點,提供臺商當地需要的融資協助;政策性的出口保險、融資保證由輸出入銀行擔綱,幫助臺商拓展當地市場;以及在臺美合作架構下爭取東南亞市場的商機。

先從所得稅協定說起。臺灣持續跟新南向國家簽訂所得稅協定,包括印尼、印度、澳洲、紐西蘭、越南、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八國已洽簽完成,據統計,臺商在這八個國家的總投資額,約佔新南向投資額的90%,涵蓋面相當廣,至於尚未完成的部分,也會持續進行。我要強調的是,部分國家雙邊所得稅協定簽訂很長一段時間了,當時的內容有必要翻修,因此逐步換約是近年重要工作,以保障臺商在新南向投資權益並減少租稅負擔。

中美貿易戰以來,臺商因應兩強的關稅戰與科技戰,確實出現了調節傳統生產模式的跡象,把部分產能挪移到東南亞地區,配合這樣的新趨勢,凸顯對外洽籤與翻修所得稅協定的重要性。

更進一步說,所得稅協定到底對臺商有什麼好處呢?我認爲,主要是避免雙重課稅與適用優惠稅率兩面向。若臺商總部設置在臺灣,在部分所得稅協定國免課稅、僅回臺課徵所得稅;有些臺商選擇將總部設置在所得稅協定國,但臺灣稅籍員工也可享用所得稅協定保障回臺繳稅、避免雙重課稅。

在股利、利息、權利金等部分,我國稅籍的臺商、臺幹,在新南向地區也能申請適用較優惠的扣繳率,如泰國、越南、印尼多爲10%~15%稅負,較一般外資更優惠。

據財政部統計,就東協十國的範圍,臺灣所得稅協定涵蓋越南、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等五國,臺商在這五國投資額,同樣也佔東協十國總投資額約90%,因此不論從新南向還是東協的角度,我國所得稅協定已涵蓋臺商大部分需求。

再談金融面的部分。九大公股行庫在新南向地區的據點,加計分行、支行、子行、辦事處等共有78處,可提供當地臺商金融方面的各項協助,特別是越南、菲律賓,與近期投資熱點的柬埔寨,已經做到可以給予臺商充分的融資,當臺商不易向在地銀行取得融資時,公股行庫可即時伸出援手,這是臺商前進南國的重要支援,目前公股銀行放款金額合計,已提供新南向臺商逾6千億元。

公股行庫在當地協助臺商融資之外,政策性的輸出入銀行扮演配合新南向政策另一關鍵角色。輸出入銀行功能相當特殊,除幫助臺商融資,還能提供出口保險、融資保證等服務,透過保證機制力挺臺資企業發展。財政部統計顯示,輸銀幫助新南向臺商放款部位,已達新臺幣261億元,融資保證36.6億元、輸出保險也有275億元。

爲了強化輸銀的功能,讓政策性業務充分的發揮,財政部從2014年開始編列預算,也透過盈餘挹注或特別公積轉帳等方式,力挺輸銀逐年增資,擴充新能量,2020年共增資11.11億元、使輸銀資本額達到317.11億元,2021年規劃再運用盈餘轉增資2.89億元,讓輸銀資本額可達到320億元。簡言之,財政部要讓輸銀效法日韓的國際輸出銀行模式,發揮政策銀行效能,協助更多臺商降低出口風險。

輸銀已和新南向地區10國、46家銀行建立「轉融資」的合作關係,並在泰國設置辦事處,協助臺商對當地市場進行產品、設備的出口,同時也和外貿協會合作推廣臺灣MIT產品,深化新南向經貿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