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慘敗 遭新光R1全面解約

新光一號受益人大會各項決議 新光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110年受益人會議8日召開,樂富資本資深合夥人張果軍(左)及樂富資本資深合夥人翁明正(右)出席。

新光集團一路慘敗,不動產投資信託新光一號(新光R1)8日舉行受益人會議,以壓倒性票數通過終止新壽樓管委任契約、不得跟新光集團租借車位後,又以出席權數的70%同意臨時動議,解任不動產管理機構新昕國際的委任關係,等於新光R1幾乎與新光集團「再無關係」。

由於證券化是將不動產「真實出售」,新光天母傑仕堡、臺證金融大樓臺南新光三越百貨、新光國際商業大樓等資產早已賣給新光R1,由信託受託行兆豐銀行打理,但相關物業管理與新光R1的基金管理,仍是新壽樓管與新昕國際負責,且2020年之前連股務代理也是新光金旗下元富證券,所以新光金亦可掌握投資人名單,但新光集團卻在一年間一步步輸掉與新光R1的關聯

通過翁偉倫接任監察

由新光R1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召開的新光R1受益人大會,在出席權數89.67%的情況下,監察人提案的前三案,全數以出席權數八到九成以上的同意票,通過新光R1要終止與新壽樓管的復委任契約,不得再向新光人壽及新光建設承租車位,及晶華管護辭去基金監察人,最後並以64%以上通過委任律師翁偉倫接任基金監察人。

由晶華管護優先議約

隨後受議人會議又討論六項臨時動議,最重要的就是解任新昕國際的不動產管理權,要從現有其他六檔REIT的管理機構,即信義全球資產管理、國泰建經富邦建經及晶華管護當中排序交由兆豐銀議約,受益人會議票選結果,由晶華管護以最高票優先議約。

受益人會議亦以臨時決議方式,通過授權基金監察人翁偉倫,對新光R1的受託機構兆豐銀行,及管理機構新昕國際提起訴訟,追究管理不善等法律責任。

新光恐面臨被告、求償

新光集團在受益人會議上幾乎毫無援軍,主要是有法人詢問新光意見時,居然迴應「老闆(新光金高層)沒有指示要回擊」,認爲此受益人會議無傷大雅,所以並沒有相關準備,現在不只慘敗,還要被告、求償。

新光R1受益人會議臨時動議,還以基金委任律師邱淑卿8日應出席會議而未出席,罔顧受任人職責爲由,通過解任邱淑卿。同時通過委任理律法律事務所擔任基金法律顧問,也授權兆豐銀行去協商委任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