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A8裝修未申請 建管處開罰12萬限1個月內補辦
春節假集、尾牙季到來,北市建管處稽查大型賣場、餐廳加強稽查公安A8館地下一樓未經申請室裝許可,擅自施工,違反「建築法」依法開罰12萬元。圖/建管處提供
百貨公司週年慶結束後,緊鄰春節假期、尾牙到來,百貨公司短時間將涌入大量人潮,建管處今天起針對大型百貨賣場、餐廳加強稽查公安,其中新光三越百貨A8館地下一樓未經申請室裝許可,擅自施工涉及破壞防火區劃,違反「建築法」,依法處,依法處罰新臺幣12萬元,並要求30日內補辦室內裝修施工許可。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百貨賣場週年慶期間是人潮衆多的地方,自主安全管理上要有更高的安全標準,建管處會不定期抽檢驗保護消費者於場所公共安全,接下來春節將來臨,百貨賣場及餐廳均吸引大量人潮,特別就此類場所加強查覈,確保消費者購物環境安全。
建管處呼籲,業者若有室內裝修行爲,應依規定辦理室裝,勿任意堆置雜物於安全梯間、防火鐵卷門下方、排煙室或走道,阻礙人員逃生避難造成公共危險,若有不合規定情事,將依「建築法」規定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