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主城區外不限購!取消限購,海南再下一城!

日前,臨高縣住建局發佈《關於進一步調整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

海南購房解限鬆綁,再加碼!

通知中就居民住房認定套數規定、除主城區外區域解除限購、支持“以舊換新”、擴大安居房購買人羣、新建房屋報建“改限”以及解決之前已購買房產尚未網籤等遺留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其中鼓勵高校學生或畢業生購房條款中:全國範圍內的高校在校生或畢業生,憑有效學生證或畢業證,享有與本地居民同等購房權益。

這在全省範圍內屬於最寬鬆的購房政策,高校在校生或畢業生範圍由之前多地限定的海南省內擴展到全國,並未對具體學歷、畢業生年齡等做出限定,屬於較大程度的“放開限購”。

另外,非海南戶籍人員除主城區區域外,在其他區域購房與本地居民享受同等購房權益!

圖源:臨高縣住建局

其他內容,則與其他市縣政策類似!

通知原文如下:

關於進一步調整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有關單位,企事業有關單位:

爲了更有效地吸引和激勵各類人才到我縣投資興業,爲人才創造優質的居住環境,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更好地服務於我縣的發展,經縣政府同意,現對我縣房地產政策措施進行進一步優化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優化購買商品房政策

(一)優化調整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持有商品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由全省範圍調整爲我縣範圍,在其他市縣購買的住房不計入購房套數。

(二)進一步放寬非本省戶籍購房政策。購買我縣主城區外商品住房的,享有與本地居民同等購房權益;購買我縣主城區內商品住房的,需與我縣事業、企業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即可享有與本地居民同等購房權益。

(三)鼓勵居民家庭通過“以舊換新”方式改善居住條件。居民家庭如已計劃掛牌出售名下已取得產權證的住房,或已將自有住房用作租賃住房並辦理了房屋租賃協議的,在購買我縣商品住房時,可覈減家庭住房套數,允許再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四)鼓勵高校學生紮根海南創新創業。全國範圍內的高校在校生或畢業生,憑有效學生證或畢業證,享有與本地居民同等購房權益。

二、進一步優化購買安居房政策

全縣範圍內的所有安居房項目,均適用《臨高縣2023年安居房銷售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在我縣工作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其從業企業範圍由原來的“三區一園”企業擴大至我縣註冊企業,其餘條件參照《臨高縣2023年安居房銷售實施方案》執行。

三、其他調整政策

(一)優化商品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城市更新項目可不受瓊建房〔2017〕250號文件關於“停止批准套型建築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含 100平方米)商品住宅建設”的限制;其他對外銷售的普通商品住宅建設,批准的套型建築面積不得小於70平方米,以滿足不同家庭的居住需求。

(二)優化解決已購商品住房未網籤問題。非本省戶籍居民在我縣已購買商品住房並已支付 30%以上購房款,符合現行購房資格的,可辦理網籤備案。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是基於《關於優化招引人才和企業人員購房政策的通知》(臨建〔2024〕3號)和《臨高縣2023 年安居房銷售工作方案》(臨府辦〔2023〕74號)進一步優化補充並同步實施。在執行期間,如有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可參照本通知執行,如國家和省出臺新的政策規定,以上級規定爲準。本通知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臨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