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澳報》「二一四惡性事件」協商破局的另一個原因
陸船翻覆釀2死事件,海巡署與陸方舉行15次密談協商都沒有結果。圖爲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中)不發一語。(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當局陸委會日前召開例行記者會,由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詹志宏迴應媒體相關提問。針對二月十四日在廈金海域發生的大陸漁船顛覆事件,詹志宏表示,雙方談判並非破局,我們掌握的是,雙方已將立場、要求、期待都充分表達,海巡署也公開表示,部分事項雙方已有大致共識。下一輪談判,要等司法調查告一段落後纔會開始,調查結束纔有真相,有真相纔有誰向誰道歉。詹志宏還表示,有人認爲「協商已破局」,這是對談判不理解,因爲除非雙方宣佈永遠不再談,否則沒有破裂的問題;等到我方檢察官完成調查報告後,就會繼續與陸方家屬協商,屆時就會進入下一階段協商。
陸委會的例行記者會通常是在每週星期四的下午舉行。今周的例行記者會改爲星期五,不知有什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如果是屬於主觀方面的話,就有可能是對待臺灣當局內部就「二一四惡性事件」作出共識決策後,才正式宣佈。因此,日昨的例行記者會,主要就是集中在廈金海域漁船顛覆的議題上,反而「更重要」的大陸全國「兩會」尤其是其中的涉臺議題,卻被輕輕「放過」。
詹志宏的發言,主要是兩點,其一是針對臺灣政媒兩界「談判破局」的議論作出迴應,並表示還將會有「下一輪談判」,但要等待司法調查告一段落纔會開始;其二是對以「晉江市紅十字會高級顧問」名義受命率領家屬團前往金門處理善後事宜的泉州市臺辦副主任李朝暉,本週二在率領家屬團離開金門返回福建時的講話:臺灣出爾反爾、歪曲事實,本月三日返臺後至今音訊全無,充分說明民進黨當局沒有解決誠意,他們無必要留在金門,「由此造成的後果由民進黨當局負責」,並指責臺灣當局隱瞞真相,而作出的迴應。
其實,問題不止是已經擺上檯面的情況,如臺灣當局尤其是管碧玲的態度惡劣等那麼簡單,可能會含有其他的一些「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原因。實際上,臺灣當局總是要趁此機會,「衝破」自拒絕承認「九二共識」的蔡英文上臺之後,兩岸制度性聯絡協商機制「停擺」的僵局,營造「恢復兩岸談判」的假象,甚至是以此造成「恢復兩岸談判」的「既成事實」。而大陸方面卻要反制這種情況,因而絕對不會向臺灣當局提供可以「指鹿爲馬」的機會。在此情況下,詹志宏所說是還將會有「下一輪談判」,可能只是「鏡中花,水中月」。
實際上,大陸方面就是要避免臺灣當局將「二一四惡性事件」的善後工作,擺弄成「兩岸協商」,纔派出泉州市臺辦副主任李朝暉,以「晉江市紅十字會高級顧問」的名義率領家屬團前往金門的,而且隨同的曹榮山,就是晉江市紅十字會的秘書長。即使是隨同人員中有海協會協調處長許偉偉,但也是以泉州市紅十字會顧問的名義。因此,大陸方面的用意是,一方面必須接回生還的兩名漁民,及處理兩名遇難漁民的善後事宜,而不得不派員到金門進行接洽;另一方面,卻也堅決要避免造成「恢復兩岸談判」的假象,只能停留在當年大陸海協會和臺灣海基會成立之前,由兩岸的權責機構人員,以「紅十字會」的名義及身分,進行「金門談判」並簽署《金門協議》的民間層次,拒絕進行兩岸間的官方接觸。
正因爲如此,當朱鳳蓮表達,泉州市紅十字會等派人陪同家屬於20日赴金門,接回兩名生還人員並處理相關善後事宜之後,臺灣當局「海巡署」曾致電泉州市紅十字會,希望能夠就人員交接事宜進行「溝通」。但遭到泉州市紅十字會「拒接電話」。
也正因爲如此,對當年兩岸「金門談判」仍然記憶猶新的金門縣政府人員,就在朱鳳蓮作出宣告後,公開向臺灣當局喊話,希望是以金門縣紅十字會的名義進行接觸協商,哪怕是由官方人員以紅十字會顧問等的名義。
金門縣政府提出的以金門縣紅十字會與泉州市紅十字會接觸談判,其實還是「有所本」的。其一,所謂廈金海域,是指位於九龍江出海口,由廈門灣、泉州圍頭灣、金門灣、九龍江河口灣所組成的海域。而且既然是有一個「廈」字,當然在大陸方面是以廈門爲主。但大陸方面不是以最接近金門的廈門市的紅十字會的名義,而是以泉州市紅十字會的名義,是因爲廈門市是副省級市,而泉州市是地級市,金門縣更是縣級,因而不能擡高接觸的層級。其實以大陸的地級市來對標臺灣地區的縣級,已經是很「俾面」了。
其二,雖然金門縣現在是在臺灣當局的實質管控中,但正如臺灣方面也有一個「福建省」(已經虛級化),及一個「連江縣」那樣,在大陸的行政區劃上,金門縣是屬於地級泉州市的行政區域內。因此,是由泉州市紅十字會的名義進行接觸處理,而且李朝暉雖然官拜泉州市臺辦副主任,但卻以「晉江市紅十字會高級顧問」的名義——晉江市是福建省的縣級市,由泉州市代管。這樣,縣級的晉江市就與金門縣對等。臺灣當局不是老在嘮嘮叨叨地叫喊「對等」嗎?這就是真正的對等了。
但臺灣當局卻硬是要把其搞成「兩岸官方談判」,而且還要將之提升到「中央」層級,派出了「海委會」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陸委會法政處長周鳴瑞、海基會經貿處長饒仁宏。這就與大陸方面的定位:地方級及民間紅十字會,發生扞格了。
其實,從一個細節中,也可窺見大陸方面對臺灣當局要提升至「中央」層級及「官方」接觸的強烈不滿:3月5日,臺灣海巡署長周美伍的代表,海巡署金馬澎分署長陳泗川欲贈兩名罹難者家屬各十萬元人民幣,但因牛皮紙袋裡的收據寫着「第一期慰問金」,並表明跟正在談的賠償與撫慰金不同。但陸方代表和家屬要求轉交金門紅十字會長,再交給家屬。但陳泗川堅持要陸方簽收才能報銷,陸方堅決拒收。
因此,臺灣當局如確實是有「下一輪談判的意願及計劃的話,除了是釐清真相,承認「碰撞」的事實,及作出道歉之外,還應該是以「紅十字會」的名義,與泉州市紅十字會進行協商,哪怕仍然是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陸委會法政處長周鳴瑞、海基會經貿處長饒仁宏等人,也都應當以「紅十字會顧問」等的名義。
實際上,1990年8月的「金門談判」,就是以兩岸紅十字會的名義。在大陸方面,是紅十字會秘書長韓長林,紅十字會顧問樂美真(實質是國臺辦交流局副局長)、紅十字會臺灣事務部主任張希林、福建省紅十字會副會長計克良(實質是福建省衛生廳長)、福州市紅十字會副會長方慶雲(實質是福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而臺灣方面則是,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實質是「行政院」法律顧問)、紅十字會顧問鄧定秩(實質是「國防部」參謀本部作戰次長中將執行官)、紅十字會副秘書長常鬆茂、紅十字會國際組主任徐祖安。
(本文來源《新華澳報》,授權中時新聞網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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