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佈10起典型案例

記者9月20日從自治區公安廳獲悉:今年以來,新疆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淨網2024”專項行動,依法打擊一批網絡違法犯罪案件,全面治理網絡亂象,有效淨化網絡環境,切實守護網絡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現公佈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葉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2024年3月,阿勒泰地區公安機關打掉一個以葉某爲首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破獲系列案件26起。經查,2023年以來,該團伙非法收購他人實名註冊互聯網虛擬賬號,供電詐賭博犯罪團伙使用,非法獲利12萬餘元。目前,該案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二:依某等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

2024年7月,和田地區公安機關打掉一個以依某爲首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經查,依某等人利用兩部手機,一部通過網絡軟件連接境外詐騙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機撥打國內受害人電話,實施語音中轉,參與電詐犯罪活動,非法獲利6萬餘元。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三:李某傳授犯罪方法案。

2024年2月,喀什地區公安機關偵辦一起利用網絡非法售賣竊聽竊照工具並教授他人實施違法犯罪案。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通過網絡售賣賭博作弊工具設備,併線下教授購買人使用方法進行賭博,李某以抽取賭資方式非法獲利3.8萬餘元。目前,該案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四:阿某等人複製、販賣、傳播淫穢信息牟利案。

2024年4月,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偵辦一起復制、販賣、傳播淫穢信息牟利案。經查,犯罪嫌疑人阿某先後購買17個具有一定粉絲量的微信公衆號,大量發佈淫穢信息非法獲取高額利潤。目前,該案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五:吳某某組織網絡賭博案。

2024年5月,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偵辦一起利用網絡平臺組織賭博案。經查,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利用賭彩平臺組織網民進行賭博,非法獲利30餘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六:張某涉嫌非法經營案。

2024年4月,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偵辦一起藉助網絡平臺爲他人有償刪帖、虛假刷屏、造謠引流的“網絡水軍”案。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利用搭建中介平臺爲他人進行點贊、刷粉,非法獲利5萬餘元。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七:馬某散佈網絡謠言案。

2024年6月,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機關工作發現,網民馬某通過今日頭條平臺惡意造謠散佈本地一居民因扶摔倒老人,卻被老人兒子誣告的謠言信息。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八:崔某某組織考試作弊案。

2024年5月,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公安機關偵辦一起利用網絡實施考試作弊案。經查,崔某某在某資格考試中線下組織好友利用即時通訊工具實施考試作弊活動。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其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九:劉某等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2024年8月,烏魯木齊市、昌吉州、阿勒泰地區公安機關聯合打掉一個以劉某爲首的非法利用加油機作弊設備實施違法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經查,劉某等人成立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網上採購加油機作弊設備,自2022年3月至案發從事工地車輛加油業務,利用加油機計量作弊設備調整實際出油量,非法牟利200餘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例十:庫某實施網絡暴力案。

2024年5月,伊犁公安機關偵辦一起利用網絡直播平臺實施網絡暴力案。犯罪嫌疑人庫某自2022年5月從事網絡平臺直播,頻繁在直播期間謾罵他人,以達到提高賬號關注度、增多粉絲數量目的,且庫某曾於2022年10月、2024年3月在網絡平臺直播間公然謾罵、侮辱他人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目前,該案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