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少女遭母親同居人逼口交指侵 忍7年才曝光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王姓男子與李姓女友同居多年,卻趁機多次性侵對方的國小女兒,更惡劣的是,有次在與李女做愛時心生邪念,趁機性侵在一旁睡覺的少女,導致被害人精神衰弱、噩夢連連,直到高中時在聯絡簿揚言要自殺,被教官察覺有異,經過7年才東窗事發;臺中地院強制性交等罪判王嫌8年6月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57歲的王男於94年間認識李女後同居,共同扶養對方的的國小女兒,但王嫌竟於98年間利用少女下課返家午睡時,趁機撫摸被害人下體,還塗上護手霜意圖性侵,被害人察覺後將他推開;100年間,王嫌趁女友外出時,強拉少女爲他口交,還說「假如將見前對妳性侵害的事說出來,就要打你」等語脅迫對方。

另外,王嫌在家與女友行房時,見少女睡着後,竟當着女友的面撫摸被害少女的下體,甚至還將手指伸入,直到對方翻身逃離後才肯罷手。少女遭性侵害後精神崩潰,噩夢連連,上高中的時候在聯絡簿上表達自殺的念頭,被教官請到教官室,經心理諮詢全案曝光

法官認爲王嫌雖犯後不諱,無前科且、素行尚可,但與女友同居卻不知善待幼女,出手摧殘幼蕊惡性不輕,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導致被害人痛苦並影響身心發展,應處以重刑,依強制性交罪等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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