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濫權、雙標 NCC獨立機關招牌蒙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近兩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身上的官司越來越多,今年編列的訴訟費用高達一三一○萬元,較五年前多出快八倍,金額之高令人咋舌;人民不禁想問,NCC究竟都做出了什麼樣的不公允處分,爲什麼從電視臺、到第四臺系統臺統統都要向法院喊冤、提出行政救濟?這樣的獨立機關,人民還能信賴嗎?

從二○一九年到二○二○年,中天新聞臺遭NCC累積開罰金額高達千萬元,居臺灣新聞臺之冠。包含緯來、凱擘等業者也都曾對NCC提起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多次判NCC敗訴,顯見NCC做出的爭議性決議,也都經過法院認證。

但這些裁罰之所以引發爭議,NCC內部就透露,關鍵是因現任主委陳耀祥藍綠有別的雙重標準,纔會讓業者心生不滿,紛紛提起行政救濟。確實,對比中天單件裁罰案動輒三百萬元的情況,華視新聞去年誤植戰爭、天災資訊兩案共裁罰一百萬元,讓外界質疑NCC裁罰情況根本沒有一致標準,甚至還有意識形態疑慮,焉能服人?

對於訴訟費暴增,陳耀祥稱NCC多是被告,但如果這個「獨立機關」秉公行政,縱然惹訟也無須擔憂裁判費問題,顯見可能自知理虧,提前因應。政府該做的應是與民興利,但NCC卻是備妥銀彈對民興訟,着實讓人大開眼界。

法官昨天在NCC中天案敗訴判決書中透露了NCC爲何會屢訴屢敗:「片段擷取該次諮詢會議少數委員之部分意見,對於多數委員認爲係爭新聞並未違法之意見置之不論」。NCC濫罰在先,最終卻要民衆納稅金埋單,更彰顯了NCC的失能與失職,也讓NCC這塊獨立機關的招牌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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