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式掃射4賭客 槍手逃25年後免訴
1994年高雄市前鎮區一起賭場詐賭糾紛,一羣圍事槍手強押4名賭客至空地,以行刑式手法掃射腿部,導致3名賭客下半輩子需仰賴柺杖助行。案發迄今25年,潛逃槍手柯姓男子因逾越法律追訴期限,日前遭高雄地院判其免訴。
槍手手法兇殘,當時案件引發社會不小關注。檢方調查,被告柯姓與陳姓男子1992年11月時承租前鎮區一處民宅經營天九牌場,以每注輸贏100元、抽取3元的方式抽頭牟利,1994年1月懷疑吳姓男子兄弟及其簡姓 、王姓友人詐賭,趁其離場時,夥同洪姓男子及綽號「勇仔」之男子,將4人強押至前鎮區后平路一處空地,恐嚇其交出身上現金,並逼問是否詐賭。
當時,柯男一夥人喝令王男4人蹲下,王男4人害怕抱頭不敢不從,也掏出36萬元現金。沒想到,柯男陸續在王男及簡男身上搜出海盜式掌心雷、發制式左輪手槍各1支、子彈4發,極度不爽下,竟與「勇仔」等人持槍朝王男4人腿部射擊,當場造成王男右大腿粉碎性骨折、右大腿二處子彈傷、一處貫穿;吳男兄弟左側大腿外側穿通傷、開放性骨折;簡男右大腿穿通傷,36餘萬元現金也被洗劫一空。
王男等4名賭客經送醫搶救後倖免於難,但除簡男外,其餘3人腿部殘障,終生需靠柺杖行走。案發後,陳男、洪男均已到案被判刑,僅柯男與身份不詳的「勇仔」未到案。其中,柯男被依涉嫌槍砲、盜匪等罪通緝迄今,由於本案追訴權時效已於3月18日屆滿,高雄地院因此判本案柯男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