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公佈商標 9月開始攬才

FB專頁 「星宇航空StarLux後援會」上,公佈公司標誌logo。(截圖自星宇航空StarLux後援會)

張國煒。(本報資料照片)

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籌備成立星宇航空,民航局原打算修法允許以個人名義成立航空公司,但被批是「張國煒條款」,因此擬調整修法方向,參考國外籌設航空公司不限業別,並已陸續收集美國等其他國家做法,將於本月底召開學者專家會議討論修法。星宇航空日昨也公佈商標Logo及公司地址,並將自9月開始攬才。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且每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60億元以上,才具備籌設航空公司資格,因受限於特定業別及資金門檻,讓張國煒不易尋找合作伙伴。因此多位立委上會期提案修法,建議開放個人名義申設航空公司,民航局也於今年5月開始討論,但有學者專家及國籍民航業者反對,被外界認爲是「張國煒條款」。因此民航局擬調整修法方向,據瞭解將參考國外籌設航空公司資格不限業別。

民航局強調,從國外經驗看來,成立航空公司並無業別限制,而是評估航空公司有無經營能力和財力,纔會覈定,但也會設下一定門檻,讓民航業不易進入。民航局已着手收集美國及其他國家相關作法,並於本月底再次召開學者專家會議討論,呈報交通部覈定。

民航局說明,修法不會爲個人量身訂製,現有規範已是20多年前制定,有待檢討,《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2013年就曾爲廉價航空修法經營資格,將「每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100億元以上」,修爲「每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60億元以上」。

星宇航空於4月正式向經濟部註冊,張國煒近日主動在臉書專頁「星宇航空StarLux後援會」公佈公司商標Logo,並公佈地址在臺北市南京東路六段382號。星宇航空昨也表示,將於9月開始對外徵才。張國煒跟會員分享,星宇航空規畫中機隊包括基礎A321,中階A350或B787,另再加長程的350-1000或77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