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院長陳沖:臺灣納稅人不如動物 被「拔鵝毛」不能叫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今日演講時談論臺灣納稅人權利問題。(圖/記者吳靜君攝)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行政院前院長陳沖今(1)日到東吳大學演講,談論臺灣納稅人權利、地位的問題,即使臺灣有納保法,但是充滿爭議,且並未真正保護到納稅人,臺灣的納稅人「被拔鵝毛」不能叫還要微笑,頗爲無奈。
陳沖到東吳大學以「從無奈的黑天鵝談起」爲題,討論臺灣納保法。
陳沖以一個很有趣開端形容臺灣的納稅人,有一種動物比天鵝還要無辜,就是「鵝」,很多人喜歡比喻課稅就如同拔鵝毛,很多人喜歡說「拔鵝毛,鵝不會叫」但是其實鵝怎麼可能不叫,國外的說法是大家講好「少叫一些」。
也曾有官員說「鵝的毛長一身,會很熱」意思是鵝的毛太多,拔鵝毛是爲鵝好,但仔細想想鵝爲什麼要長這麼多毛,一定有什麼作用;「拔鵝毛是爲鵝好」這也突顯政府課稅的錯誤心態,人民錢太多多課一點是爲人民好,但是這對民衆而言不太公平;有些政府認爲是因爲幫民衆做事,所以理當要課稅,但正確來說政府要「感謝」民衆願意給你錢讓你做事。
此外,國外對納稅人的觀念與國內很不同,國外的人常說是自己是「納稅人」,有給國家錢;但是臺灣的用法是「納稅義務人」,納稅是「義務」,馬上就是矮一截,且納稅人也不能問「納稅的理由」。
近年臺灣纔有納稅人權利保護法,但是陳沖過去也指出,納保法有五大爭議,包含無理由稅單、未配合查稅可處罰、法令滾動式檢討太慢、母法未列入解釋範圍、追稅時間15年過長,雖然財政部也曾迴應,納保法立法時都有參與評估相關情形。
而陳沖再度提出臺灣納保法的荒謬之處,檢視最終的修正版本讓原版本的旨意盡失,最終通過的版本相較原提案版本,仍多偏重在保護「稅捐」而非保護「納稅人」,未能達到該法之立法目的。
另外,臺灣有「保護法」像是動物保護法還普設動保官,我們常常可見動保官保護動物。但是納稅人卻沒有普設納保官,像現在要繳納綜所稅,有納保官告訴你「你多繳了那些稅、你可以不用繳哪些稅嗎?」而且納保官也常有矛盾,是由稅官調任,類似「球員兼裁判」,頗有納稅人不如動物之感;此外,像是「房屋稅」民衆永遠不知道是「如何被算出來的」因爲算式過於複雜,到最後就只有乖乖繳稅。陳沖最後形容臺灣的納稅人:「有一隻鵝很無奈,被拔毛不能叫,還要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