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專區嫖娼不罰 婦團諷「極樂臺灣」百年生效
立法院院會4日三讀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授權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專區內不罰,專區外性交易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下、媒合性交易處1萬到5萬元罰鍰。反性剝削聯盟表示,這將爲人蛇集團開方便大門,用女性的性尊嚴交換稅收產值。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說,荷蘭明年打算縮減阿姆斯特丹的性交易區,現在臺灣反而要去規劃,根本就是「倒退走」。臺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高珮瑾諷刺這是「極樂臺灣」在民國100年生效。
反性剝削聯盟下午召開記者會批評,這項修法爲人蛇集團敞開一道方便大門,將女性的「性尊嚴」用以交換稅收產值、爭取選舉利益,這種性別平等觀念倒退,且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的政策及決議結果,深感沉痛與遺憾。
民進黨籍立委黃淑英表示,朝野協商過程中,討論到有關我國已簽署國際人權公約在「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中,有關「禁止一切形式販賣婦女及意圖營利使婦女賣淫的行爲」規定,未來性專區設立要受到公約規範,媒合者以合作社形式、沒有營利的第三者存在,否則就違反公約規定。
黃淑英說,政府對經濟弱勢的婦女應規劃妥善的勞工及社福政策,不是劃設紅燈區,讓婦女自生自滅;再者,通過的修正案中將男性嫖妓行爲合法化,女性的身體可以販售,在民主社會中,政府還有這種思維,非常可恥。
臺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憂心,即便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也會出現合法掩護非法的情況,已通過的修正案中要求賣性者要進行健康檢查,但嫖客沒有,傳染病的流行難道只有女生會傳染給男生嗎?這項規定不合邏輯,也不符合兩性平等的概念。
臺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高珮瑾表示,政府首長沒有擔當,動輒以地方自治爲藉口,把責任外包,請問內政部長江宜樺,各縣市對設性專區意見不一,北臺灣若只有一個縣市設專區,鄰近縣市的需求涌進該縣市,單一縣市的警力配置足以因應嗎?她說,法也未明定外國人能否進入專區內消費,假設外國人可以進入性專區消費且無限制,她諷刺這是極樂臺灣在民國100年生效。
臺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說,將繼續推動「罰嫖不罰娼、嚴懲獲利第三者」的修法方向,督促政府提出友善婦女的社會福利及工作就業政策。
荷蘭打算縮減阿姆斯特丹的性交易區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三讀修正版本只是丟責任給地方政府,不但沒解決問題,反而製造問題。連以性開放著稱的的荷蘭,明年也打算縮減阿姆斯特丹的性交易區,現在臺灣反而要去規劃,和國際趨勢背道而馳,根本就是「倒退走」。她說,國際趨勢是罰嫖不罰娼,從降低需求面着手,纔能有效縮減供給,也可避免弱勢女性被迫成爲供給者;未來除持續監督政府,也希望政府改變結構問題,幫弱勢少女和婦女就業,讓她們不用因經濟問題而被迫從事性交易。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表示,中央政府下放責任到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沒設置專區,結果就會變成娼嫖都罰。過去十多年,政府花大錢研究和辦公聽會,若最後演變成娼嫖都罰,根本是回到原點。簡至潔說,既已修法,希望政府在原有性交易區就地設置合法專區,讓這些性工作者不被罰,也應限制大型資本進入專區,免得性工作者可能面臨被剝削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