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交安 員警陳育嶙重拾漫畫魂

臺南市學甲警分局警員陳育嶙。(張毓翎攝)

臺南市學甲警分局警員陳育嶙從小就對繪畫熱忱,參加繪畫比賽總是包辦前3名,高中畢業後原計劃臺北廣告公司當學徒,但考量薪資,隨父親腳步從警。「跟太太認識第3年,她才知道我會畫畫。」當上警察後,陳育嶙幾乎不再動筆創作,直到2年前,從外勤內勤,配合交安宣導,藉由自創漫畫圖,賦予政令宣導一個全新面貌,獲得許多民衆的共鳴,讓他重拾畫畫的動力信心

陳育嶙說,高中畢業後,本來決定不升學,改去臺北廣告公司當學徒,誓言要靠畫漫畫賺錢;不過,當時民國70、80年代爲臺灣經濟起飛最好的時候,但讓他錯愕的是,廣告公司起薪卻只有1萬8左右,後來慎重地考慮家人建議,決定報考警察,同時也把畫畫這東西拋在腦後。

「連太太認識他第3年,才知道他會畫畫」,陳育嶙笑說,他太太在幼稚園幼教老師,有一天拿着大張壁報紙回家,看起來很苦惱,因爲學校要辦活動,但不知道怎麼畫,後來他不用打草稿,且三兩下就畫完整幅,太太才驚覺原來他會畫畫。

不過在那之後,陳育嶙便沒再提筆創 作,直到有次警分局督察室要他製作宣導標語,用來告誡同仁不能酒後駕車,當時他用手機繪畫功能畫了幾幅,督察室長官看到成果後驚呼「不錯耶!」如今分局各處經常可見他畫的宣導漫畫圖,且在外辦理交安宣導時,民衆也能透過他淺顯易懂的漫畫圖,瞭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