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用給那麼多」 公館火鍋店開120時薪請打工族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暑假開跑近月餘,除了補習之外,不少學生選擇打工賺零用錢。北市勞動局24日公佈「大學商圈打工店家違法類型」,涉違規店家已達28家,其中以「週末上班未加倍給薪」佔大宗,甚至在公館商圈有火鍋店業者給予的時薪僅120元,低於目前規定的133元。勞動局表示,這次「青春專案目標勞檢300家校園商圈商家待勞全部執行完,會再公佈具體違規名單

勞動局自6月啓動「青春專案」,預計將一路執行到8月底,針對臺大公館、師大夜市、世新景美、實踐大直、銘傳士林等8大主要大學商圈內的300間店家,進行突擊式勞檢,主要類型對象爲手搖杯飲料店書店補習班藥妝店便利商店加油站、大賣場等;截至7月20日止,已勞檢162家,涉違規約有28家。

店家最常犯:週末加班未給雙倍薪、延長工時不給加班費

分析違規樣態,以「週末上班未加倍給薪」高居榜首,其次依序是「平日延長工時未給加班費」、「給薪不符合基本工資」、「休息日出勤未給付加班費」、「未全額給付工資」。有勞檢員表示,目前基本工資約時薪應爲133元,不過臺大公館商圈有某火鍋店業者僅給120元,並主張「因爲他們是學生,沒必要給那麼多」,依據勞基法,可向違規業主開罰2萬至100萬元。

勞動局表示,過去的勞檢重點只有「勞動工時」,這次「青春專案」特別把「職業安全衛生」加入檢查事項,希望減少學生在打工所遇到的職業傷害;勞動局表示,這項專案將持續至8月,完成300家商家的勞動檢查後,將公佈違規名單。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看到這樣的數據令人相當憂心,違規樣態多是以舊法律爲主,如週末加倍給薪等,並不是一例一休上路後才規範,顯示很多店家對於舊法還是一知半解、明知故犯,這也是很多勞工、學生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