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涉意識形態 降低論文能見度
我國博碩士學位論文傳出遭資料庫業者華藝公司配合大陸政治審查刪改內容,教育部近日將請其陳述意見。圖爲書店中的大陸書籍。(本報資料照片)
我國博碩士學位論文傳出遭資料庫業者華藝公司配合大陸政治審查刪改內容,教育部昨認定華藝公司有違反《著作權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虞,近日將請其陳述意見。不過如因意識形態之爭而毀了資料庫平臺,臺灣碩博士論文能見度會降低,各方都是輸家。
華藝和大陸資料庫業者合作,收錄臺灣學生的碩博士論文,但其中將涉及主權的文字「國家」、「國立」改掉或刪除,例如「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改爲「臺灣奈米元件實驗室」,「國家實驗研究院」成了「臺灣實驗研究院」,「國立臺灣大學」改成「臺灣大學」。
對於華藝的行爲,教育部日前表示,學術論文不容被刻意矮化我國家主權地位或侵害學校及師生權益,將要求大專校院檢視所授權之資料庫業者,如有不當運用情形,必要時應中止授權。
教育部後續邀集經濟部、陸委會等部門,討論華藝是否有違法疑慮。
教育部表示,我國師生論文成果進行相關運用及學術傳播時,不容被刻意矮化我國主權地位,損及國家整體利益。同時針對學校將師生論文成果授權華藝,而導致相關著作權益受損,教育部會與相關部會提供法律途徑的行政指導,督導學校協助師生進行求償或尋求法律救濟。
教育部將請華藝釐清:一、與國內相關大學所簽訂之授權內容,是否已逾越授權範圍及侵害師生著作權;二、與大陸機構之商業行爲及合約,應提出明確資料及說明,以確認是否違反《著作權法》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三、需提出自身及大陸子公司相關組成及運作說明,以確認是否涉及中資。
面對教育部認定違法,華藝表示「目前無法迴應」。華藝之前發佈的新聞稿表示,將臺灣學術內容平臺輸出時,都是採取「全文原樣」呈現,因應大陸市場特殊性,引進方爲增進內容被檢索與發現,對詮釋資料有不同的表述,但對著作本體未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