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詩蘭黛」輸入含藥BB霜未申報 法規已修正不起訴
▲美商「雅詩蘭黛」臺灣分公司遭海關查獲產品內含有藥物成分,卻未如實申報。(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知名美商「雅詩蘭黛」臺灣分公司,2018年5月間進口產品時遭海關攔查,發現其中的倩碧Clinique BB霜含有藥物成分,卻未如實申報,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送辦。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由於該法修法後已除罪化,最多隻有行政罰鍰,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該批化粧品中有一款倩碧BB霜,因含有桂皮酸鹽、水楊酸鹽等藥物成分,卻違法未申報,依舊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申請許可證纔可輸入,若違反最重可處1年徒刑。
經海關攔查後,除當場查扣BB霜外,另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將雅斯蘭黛公司及集團董事總經理陳國憫(Julien Jacquet)移送法辦。
不過,2018年5月《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法後已改爲《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含藥或醫療用途產品修正爲「特定用途化粧品」,並刪除刑責,最重可罰100萬元罰鍰,且由主管機關審酌決定,檢察官遂處分雅詩蘭黛公司及集團董事總經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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