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VICTOR嘉醴臺灣房屋遭罰35萬

維多利亞建設刊登「VICTOR嘉醴」建案廣告,宣稱「第三代酒店式商辦會所……投報12%」,但其投報率的計算基礎不一定相同,卻未揭示相關說明,因此遭罰30萬元。同時,臺灣房屋被檢舉其獲獎之事涉有不實,也遭罰5萬元,公平總計開罰35萬元。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維多利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刊登「VICTOR嘉醴」建案廣告,宣稱「第三代酒店式商辦會所……投報12%」,公平會今(3)日表示,其投報率的計算基礎不一定相同,卻未揭示相關說明,因此處30萬元罰鍰。同時,臺灣房屋被檢舉其獲獎之事涉有不實,也處5萬元罰鍰,總計開罰35萬元。

公平會表示,維多利亞建設公司該建案廣告宣稱「投報12%」,給人該建案投資報酬率爲12%之印象,該公司雖表示,案關建案每戶售價爲3,150萬元,自備款爲3成計945萬元,以預估每月每坪承租租金2,300元、每戶45坪計算,年租金收益約120萬元,年投資報酬率約爲12%。

但公平會強調,按一般社會通念,投資報酬率應爲租金收益佔總成本比例,且租金波動,與客戶自備款的成數均有不同,該案告是以自備款3成作爲計算基礎,卻未揭示相關說明,消費者無從知悉其計算依據,且維多利亞建設公司也未提供該案實際出租契約或投資報酬率爲12%的具體事證,因此上開廣告表示非屬有據,因而開罰。

此外,臺灣房屋公司日前被檢舉,其於網站宣稱2013年榮獲國家品牌玉山獎乙事涉有不實。公平會表示,查臺灣房屋是於2011年獲得第8屆國家品牌玉山獎之卓越貢獻類,2013年並未獲獎,其宣稱之獲獎年度事實不符,有引人對其服務品質產生錯誤之認知與決定之虞

公平會強調,事業獲獎事蹟,會影響交易相對人對事業商品或服務品質評價,及作成交易決定因素之一,應善盡真實、正確表示,因此該案也屬於廣告虛僞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因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