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鬼才范可欽遭告背信 今出庭應訊
廣告鬼才范可欽遭人提告背信,他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對方用一空白支票就要他還錢,根本毫無道理,因此要反告誣告。(本報系資料照)
廣告鬼才范可欽,因遭一名王姓女子提告背信遭臺北地檢署通緝,在3月6日經警方通知到案說明後被請回但限制住居。今(7日)上午范可欽前往臺北地檢署出庭應訊,庭訊後將會公開說明。范可欽先前解釋,這是一個烏龍案件,告訴人是在4年前拿着一張沒有擡頭的公司空白支票,就要他還債,讓他感到莫名其妙,未來他會立即反告對方誣告,維護自己的清白。
范可欽今年3月接受本報專訪時說,「這完全是一場烏龍事件。事情的起因是,大約4年多前,告訴人不知曾哪來弄來一張空白支票,這是一張公司票,還不是個人票,上面沒有任何文字,也沒有擡頭,甚至也沒借據,就要我負責,接着就去法院告我。」
范可欽說,「這一張完全空白的支票任我看得莫名其妙,所以也未理會,不過因爲我後來戶籍遷去臺中,所以我不知道對方告我,我也都沒收到傳票,直到昨天晚上,臺中市警局打電話通知我遭到通緝後,我立刻就趕去警局瞭解狀況。」
對於無故遭人指控欠債百萬還背信,范可欽氣憤地說,「這完全是一場莫須有的烏龍事件,雖然我也不認識告訴人,但對方那張票根本不知是去哪弄來的空白票。未來檢方調查清楚後,我一定會立即反擊告對方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