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婉玲/楊振隆的去留,決定我們對轉型正義的瞭解與想像
不知道是我同溫層太厚還是這件事真的沒有引起太多注意,從昨天到今天,我版上幾乎沒看到對二二八基金會前執行長廖繼斌指控現任執行長楊振隆爲殺人犯的新聞。
前天聽到風聲說廖繼斌要開這個記者會時,一開始確實滿頭霧水,連他要爆料什麼我都不知道,後來,你知道的,網路時代,十分鐘後我就搞清楚發生什麼事了,因爲google關鍵字很快就告訴你答案,你打楊振隆,後面會接着「斧頭」。雖然50年前的新聞指證歷歷,只是因爲沒有查到當事人的任何說明,所以我一直半信半疑到昨天。
記者會如同事先所想像地召開,而幾個媒體報導也都有詢問楊振隆,當事人坦承不諱。事實確認了,接下來就是怎麼評價這件事。
一開始知道這件事時,確實會覺得哪裡怪怪的,一個處理轉型正義的機關由一個有殺人過去的人擔任執行長。但再仔細一想,我覺得也許沒有比有這樣背景的人來擔任更能把轉型正義的意義談得更深一層的了。犯過錯的人,而且是相當嚴重犯行的人,到底能不能有機會被認可他的懺悔與改過?
對,他殺人,被判刑(犯行時未成年被判15年,後假釋),出獄後繼續完成學業,成爲一個一般的社會人,因家族經驗開始投入反對運動及二二八平反運動,現在成爲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楊振隆花了50年面對這件事,現在是讓公衆檢驗的時刻。
如果公衆認爲,這個人除了服完法律上認定他應得的刑期之外,也在出獄之後做了許多與這個位置相符的努力,仍不足以擔任此職位,(老實說,二二八基金會執行長稱不上是什麼高官,但確實具有特殊的政治與道德意義),哇,那表示本國民衆的道德感確實相當強烈,轉型正義似乎可以做得更透徹一點,也許可以考慮對白色恐怖時期有明確協助執政者犯行的公職人員都進行公職追放而且不得再任喔!這樣至少可以清掉不少肥貓,好像也不是壞事呢!
相反地,如果有人願意肯定他這50年來爲犯錯所付出的代價及爲追求的公義所做出的努力,而繼續支持他擔任二二八基金會的執行長。那麼,我就會覺得轉型正義中最重要的一塊──做爲基底的,和解的土壤確實也存在在這塊土地上了。
▲廖繼斌2日出面指控,現任二二八紀念館館長曾當着同學的面砍死導師。(圖/ETtoday資料照)
受害者與加害者本來就有可能同時在同一個人身上存在(這個例子受害與加害的是兩件事,但很多情況下,受害者本身就變成了同一件事情的下一個加害者)。轉型正義的工程也不是指認出加害者就結束了(更何況臺灣連這一步都還做不完整),而是對加害者的犯行做出說明與判斷,要求其付出代價(基於各種理由,代價的形式可以有各種可能,從追究到即使死後還是必須遷出烈士谷,到僅僅是列出名字說明犯行讓後世引以爲戒,都有可能。)然後所有人繼續「共生」在這塊土地上。
輿論也許今天才要開始討論,楊振隆說去留待長官與社會決定。我們決定的也許不只是一個人的去留,而是這個社會到底對轉型正義的瞭解與想像長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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