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合夥投資法拉利F12跑車 詐騙訂金200萬元被起訴

王男合夥投資法拉利F12跑車,涉嫌私吞訂金200萬元,臺中地檢署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王姓男子佯與汽車租賃公司陳姓代理人合夥投資買法拉利F12跑車,簽約車價788萬元,訂金400萬元,王男騙陳男已給200萬元訂金,叫他帶200萬元到場,雙方簽約後,廖姓業務員才發現只收200萬訂金,將契約撕毀作廢、200萬元訂金還給王男,豈料,王男收錢後竟未告知陳男合約已取消,也未給歸還訂金。臺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王男。

法拉利F12跑車謝姓車主委託廖姓業務員賣車,44歲王男輾轉得此事,在2019年11月間向認識的1家汽車租賃公司陳姓代理人,佯稱願各出資2300萬元合夥買該輛法拉利投資,合作期間1年,每月支付給汽車租賃公司12萬利潤

王男向陳男詐稱,他已將出資的200萬元匯給謝姓車主200萬元,要求他戴200萬元到臺中看車簽約,兩人一起到臺中市南屯區的超跑店,與謝姓車主、廖姓業務籤立買賣合約,約定車架爲788萬元、訂金400萬元,陳男誤信王男已給訂金200萬元,現場交付剩餘訂金200萬元後即離去。

廖姓業務檢視合約才發現訂金僅收到200萬元,通知王男返回店內,將合約撕毀作廢,所收取的200萬元訂金退給王男,王男未並將款項歸還給汽車租任公司或陳男,並告知合約已取消,還將法拉利交給租賃公司出租使用,案經謝姓車主追討車子,才發現受騙。

王男到案否認詐欺,辯稱他並未告訴陳男已匯款200萬元,坦承在簽約前並未拿出200萬元,他收到廖姓業務返還的200萬元,但未將款項交還給公司及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