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身館色老闆性侵猥褻3女 OL出現這後遺症毀一生

1名女子到養生會館按摩,慘遭色老闆強行猥褻,導致憂鬱症爆發。(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北市一名1名養生按摩館的老闆,見有火辣性感的嫩妹小美獨自前往按摩,趁在按摩時,不顧小美反抗,強行搓揉她的胸部,還用手指觸碰她的下體,導致小美憂鬱症發作憤而提告,並要求80萬元和解金,臺北地院審理後,依侵權行爲損害賠償事件,判賠40萬元。

法官院調查,這已不是這家養身館內第1人受害,早在109年3月時養身館老闆就有將手伸進女客人內衣的紀錄。當時被害人小花在按摩中,遭到他伸入內衣中撫摸其胸部,小花已多次告誡並拒絕,但老闆仍不顧小花反對,強制將腳往上按摩至小花的胯下致鼠蹊部位,並用手碰觸其下體,小花又多次喊叫「不要」,老闆還是強行指侵得逞,小花一怒下大喊,並用腳踢老闆後才停止動作,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4年。

據判決書指出,小美(化名) 於109年7月,到在臺北市1家養生會館按摩,該店老闆見小美身材姣好,又孤身前往,便不知悔改又起了色心,在進行按摩服務時,不顧小美的迴避、閃躲,仍強行以手搓揉她的胸部,並以手指碰觸小美下體,這是小美第1次前往該按摩店,兩人互不相識,但老闆卻對她上下其手,強制猥褻得逞。

小美受到侵害後,悲痛自責不已,導致事發後的第兩天就因爲憂鬱症發作,服藥過量倒地,緊急送醫治療。

小美表示因爲此次按摩的經驗,造成創傷嚴重,無法工作、就學,不敢再接近案發地點,對人產生不信任感且無法與人親密相處,且老闆已侵害小美貞操權、身體權、性自主決定權,故要求賠償80萬元,臺北地院受審後依侵權行爲損害賠償事件,判賠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