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貓看社會/空軍女童姦殺案 三度不起訴、1億元全民買單
▲江國慶父母爲江國慶冤殺案奔波10餘年。(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文/憑江笑笑生
1996年9月12日,臺北市大安區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站員工的五歲幼女,被發現陳屍在福利站後的水溝中,死狀極慘,除了小腸斷裂,子宮脫出,下體也有嚴重撕裂傷,有遭到鈍器插入的傷痕。
空軍在輿論壓力下,立刻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但一籌莫展,軍檢與法醫在交誼廳發現一把沾有血跡的水果刀,認爲包括江國慶在內的四名士兵涉有重嫌,沒想到這一個誤判,竟冤死了一個服義務役兵的年輕人冤死,全國又幫忙埋單一億!
江國慶等人被認爲涉有重嫌後,分別遭測謊,結果只有江國慶一人測謊未過,他在10月2日被關緊閉室,接下來空軍的反情報總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及上尉保防官何祖耀,進行對江國慶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以及刑求,還要他寫下自白書,政戰主任李天羽拿到自白書,就宣佈破案,警方從頭至尾都沒有機會介入。
很快的,江國慶在黑暗的軍事體系下,10月22日就遭到軍事法庭訊問,但他立刻翻供,表示是在被不人道刑求下,才承認犯案,12月26日初審仍被審判長呂德義、審判官羅正南與寧方中等三人以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
即便國防部以證據不足與江國慶遭刑求爲由撤銷更審,但隔年空軍仍讓前述三名法官再度審理此案,6月17日,江再度被判死,即便有張俊宏等立委呼籲,應該讓該案水落石出,8月13日,江國慶依然在桃園懷生基地,遭到槍決。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對時任司令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提告殺人,但臺北地檢署三次不起訴處分確定。(圖/記者楊佩琪攝)
江國慶在法醫注射麻藥之前,咬牙切齒說道:「我一定要化爲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後來江父簽名領屍時寫下「天無公理」四字,隨後十數年爲證明兒子的清白四處奔波,但直至江父往生後,全案才得以翻案證明其子之無辜。
看到這裡,讀者會不會覺得,天理何在,這是個甚麼國家?
後續調查過程發現,原報告矛盾處,包括兇器長度和驗屍報告所指的傷口實際長度不符,且提交的兇器爲鋸齒刀,傷口卻是撕裂傷,並不符特徵;江國慶衣物上只有兩點血跡,與案發現場大量出血的狀況也不合。
且之後的DNA鑑定結果爲「不排除混有被告DNA之可能」,並未指出確實發現被告的DNA,之前被視爲定罪證據的衛生紙上沾的並非江國慶的精液,而是鼻涕、汗水等體液,這樣的調查能成爲罪證,真是笑掉人大牙。
▲許榮洲2014年被判無罪確定,獲補償159萬2千元定讞。(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雖然2011年,曾抓到一名姦淫女童犯許榮洲,對此案涉有重嫌,許榮洲也說空軍福利社女童案是他所爲,但最後許榮洲仍因有輕度智障,且有被刑求痕跡等理由,被改判無罪,此案又成了無頭公案。
而江國慶冤死一案,當時的空軍司令陳肇敏,因把案子交給不具軍事司法審查的反情報總隊調查,不僅刑求逼供,還迅速槍決江國慶,法界認爲應該調查陳肇敏等高官,但之後空軍僅對陳肇敏等記申誡或大過處罰。
▲法院在2016年判決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一億多元的賠償金由全民買單。(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由於需賠償江家一億多元,除了表示悔意的鄧震環賠償280萬元,其餘無人賠償,法院更在2016年判決陳肇敏等人不起訴處分,一億多元當然就是全民買單了。
網友嘲諷:「狗官殺人!全民埋單,真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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