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治理“霸總”短劇,拒絕“流量向下”
最近國家廣電總局網絡視聽司針對“霸總”微短劇發佈管理提示,防止存在刻意通過拜金、炫富、炫權、享樂等製造爽點,對主題的把握和主角的塑造偏離主流價值導向,以及宣揚不勞而獲、一步登天、一夜暴富的人生觀、價值觀等問題的微短劇上線播出。
近年來,隨着數字技術發展,微短劇成爲豐富人民羣衆多樣化多層次精神文化生活的一種方式,一大批優秀的微短劇成爲中國文化新的表面張力,成爲中國巧實力的重要載體。
新產品、新探索、新生態在成長過程中往往良莠不齊,微短劇亦然,也出現了大批低俗,甚至有違公序良俗的作品。這些貼有“霸總”標籤,簡單粗暴地炫富、炫權的作品,在迎合式算法的推波助瀾下,爲人們營造了信息繭房,存在干擾社會秩序的可能風險,尤其是對未成年人。
廣電總局的管理提示,凸顯了其敏銳的經濟社會信息捕捉能力和敏感適應能力;管理提示建議微短劇接近、瞭解、研究企業家羣體,以他們的實際生活爲素材,並進行價值提煉和審美昇華,有助於矯枉微短劇的野蠻成長。這種有提示有建議的規範治理,是必須也是及時的。
更好發揮管理提示對於規範微短劇的積極作用,首先拿捏好政策規範內容的合理邊界,又要拿捏好政策與市場互動方式方法的可信和可行邊界,同時還需引入執行邊際成本概念,使政策能真正觸痛經濟社會的感知反饋效應。
有違公序良俗的微短劇,帶有非常明顯的誤導性,不利於營造積極向上的社會生態,尤其是對人生觀、價值觀正在形成中的青少年,其危害性非常突出。這類微短劇也增加了社會治理的成本。
因此,對有違公序良俗的微短劇的整治,既要求相關企業在內容表達和行爲規範上,樹立正確的文明標尺,嚴格禁止炫富、炫權和拜金等內容的製作和傳播,也要求內容製造商和平臺將有違公序良俗的內容限期刪除,同時要求相關企業建立內部自查機制,把好文明的入口。
當然,有效規範微短劇市場,在強化政府他律的同時,也需要爲市場自律自治提供相應的空間,使監管與市場自律自治相得益彰。這需要相關部門辨析不同人羣的甄別能力,使政策與經濟社會形成認知共識和行動自覺,這樣政策才能以低執行成本發揮事半功倍的成效。
如具有完全民事和刑事行爲能力的成年人,其行爲只要不涉及違法違規事實,應將善惡鑑賞能力交給個體,警惕政策泛道德化乃至道德說教,強化政策的公共治理要義。
對人生觀、價值觀尚待形成的未成年人,監管部門應強化治理,營造一個公序良法的環境。監管部門應要求微短劇製作商、傳播平臺等制定嚴格的未成年人認證體系和准入機制等,通過爲相關企業劃定負面管理清單進行規範治理。一旦發現有向未成年人推送有違公序良俗的微短劇,相關企業無法自證清白就需承擔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當然,當前可在微短劇引入集體訴訟制度和辯方舉證制度,強化行政他律和市場自律的耦合效應。
政策是現代治理的重要載體,政策的有效性並非單純緣於政策的向善本色,更體現在政策與市場趨勢互動的交融效應,向善的政策能有效落地根本上是政策與經濟社會產生共識,導致治理在經濟社會產生的邊際收益高於其支付的邊際成本。
海嶽尚可傾,口諾終不移。政策激活的是經濟社會中的那股相信的力量,唯有相信才能心悅誠服,激發經濟社會向上向善的行爲共識和行事自洽邏輯。而激活經濟社會的善惡之念,有違公序良俗的行爲纔不會有騰挪的市場空間。斧正權力的行權邊界,拓寬權利的可行空間,企業才能少許多灰度空間,權利與權力才能奏響合作交響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