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搞懂住宅產權

更白話一點,地上權房屋的購買人買的是房屋50年~70年(視地上權租約而定)產權,沒土地權狀、但有房屋權狀,當土地被收回時,房屋的產權也就會自動消滅;也就是民衆等於向政府租地、向建商買房。

使用權房屋的概念幾乎等於「長租」,也就是民衆沒土地權狀、也沒有房屋權狀,僅能取得房屋使用憑證,也就是土地是向政府租、房屋則是向興建者(建商或政府)租,至於可使用的期限,則依契約而定。

有沒有產權,最直接影響的即是持有成本和貸款方式。使用權房屋因房、地權皆無,沒有辦法借房貸,只能借信貸來支付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