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中心之亂/勞動部修法 違反防疫措施恐直接罰僱主
日前傳出有移工來臺集中檢疫結束後,在自主健康管理睡大通鋪,引發國人譁然。(報系資料照)
日前傳出有移工來臺集中檢疫結束後,在自主健康管理睡大通鋪,引發國人譁然,但目前並沒有罰責可以直接處罰醫管公司,勞動部因而啓動修正「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未來如果外國人居住於如倉庫等空間、短時間內居住面積大幅縮小、因僱主原因導致住宿地點無供水電或違反防疫措施等,可依就業服務法直接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並且廢聘、管制申請許可,預計明天起生效。
「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近日公告指出,僱主若違反外國人生活照服務計劃書,情節輕微者可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
但在說明欄中則提及「因外國人入出國之交通接送考量,使外國人暫時居住於倉庫或其他不適合居住之環境。」、「因新舊外國人交接,於聘僱許可將屆滿之外國人尚未出國前,即暫時安排新入國之其他外國人同住一處,致短期間內外國人居住面積大幅縮小」、「因可歸責於僱主,致住宿地點無供水、無供電」及「因有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違反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採行之防疫措施,致有害外國人之健康等情形」不屬情節輕微。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但說明中也提及若僱主委任仲介,但如果違反相關規範,若當地主管機關認定僱主非出於故意或過失,或有不知法規等情形,可依行政罰法不予處罰、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但若有處罰後續仍要廢聘、管制申請,而仲介違反相關規定則可依就業服務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