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不合格醫管公司 勞動部擬直接開罰、廢聘、管制申請
日前爆出在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入住醫管公司時睡大通鋪,不僅違反自主健康管理規範,也違反勞動部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劃書裁量基準」。(報系資料照)
日前爆出在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入住醫管公司時睡大通鋪,不僅違反自主健康管理規範,也違反勞動部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劃書裁量基準」,但依現行的「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得要限期改善後才能開罰,但移工僅在醫管公司停留1至2天恐怕無法開罰,因此勞動部今天預告修正僱聘辦法,在2情況下將,直接處最高30萬元罰鍰,並可依就業服務法廢聘、管制申請。
勞動部修正指出,「當外國人入出國或聘僱許可將屆滿,僱主安排交通接送或其他原因,導致外國人暫時居住場所之飲食、住宿及管理不符合生活照服務計劃書規定」或「住宿地點無供水或供電」時可直接開罰,前者如僱主委託醫管公司留置移工,居住環境不符規定即可開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表示,僱聘辦法修正前地方政府一定要經「書面限期改善」後才能開罰,而此次修正後納入如上述的「情節重大」時,可以不經限期改善開罰,而依就業服務法可裁處6萬至30萬元、廢聘並管制後續申請。
蘇裕國指出,若待該草案公告之後,後續如果再有僱主委託仲介給不合格的醫管公司,勞動部會依就業服務法直接裁罰僱主、廢聘並管制後續申請後,再依就業服務法裁罰仲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