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不合格醫管公司 勞動部擬直接開罰、廢聘、管制申請

日前爆出在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入住醫管公司時睡大通鋪,不僅違反自主健康管理規範,也違反勞動部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劃書裁量基準」。(報系資料照)

日前爆出在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入住醫管公司時睡大通鋪,不僅違反自主健康管理規範,也違反勞動部的「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劃書裁量基準」,但依現行的「僱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得要限期改善後才能開罰,但移工僅在醫管公司停留1至2天恐怕無法開罰,因此勞動部今天預告修正僱聘辦法,在2情況下將,直接處最高30萬元罰鍰,並可依就業服務法廢聘、管制申請。

勞動部修正指出,「當外國人入出國或聘僱許可將屆滿,僱主安排交通接送或其他原因,導致外國人暫時居住場所飲食住宿及管理不符合生活照服務計劃書規定」或「住宿地點供水供電」時可直接開罰,前者如僱主委託醫管公司留置移工,居住環境不符規定即可開罰。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表示,僱聘辦法修正前地方政府一定要經「書面限期改善」後才能開罰,而此次修正後納入如上述的「情節重大」時,可以不經限期改善開罰,而依就業服務法可裁處6萬至30萬元、廢聘並管制後續申請。

蘇裕國指出,若待該草案公告之後,後續如果再有僱主委託仲介給不合格的醫管公司,勞動部會依就業服務法直接裁罰僱主、廢聘並管制後續申請後,再依就業服務法裁罰仲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