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探視權」逼他撤告!陳怡女秘書前夫淚訴:每月都有匯生活費
▲女秘書前夫曾姓男子,不滿前妻透過律師以孩子探視權逼他撤告。(圖/讀者提供)
臺南市衛生局長陳怡被爆與鄭姓女秘書緋聞,鄭女的曾姓前夫指稱,他在2018年控告陳怡與前妻涉嫌通姦等罪嫌,但因沒有通姦直接證據,檢察官處分不起訴;陳怡雖然否認,但他指控的相關內容,檢方不起訴處分書寫得很清楚,他隨後提告民事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賠償200萬元,目前仍在臺南地院審理中,
曾男說,前妻在他提告後,認爲是遭到偷錄音,而告他妨害秘密罪嫌,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審理後,認爲該車是夫妻共用,行車紀錄器雖是鄭女所有,曾男所爲係爲挽救婚姻,而裁以不起訴處分,但前妻竟再向檢方聲請再議獲准,目前該案仍在檢方偵辦中。
曾男不滿前妻指日前透過律師跟他談條件,要求他撤銷對兩人的民事告訴,否則要讓他無法探視2個孩子,曾男說他與妻子協議離婚後,每月都有將孩子的生活費匯給前妻,他都有遵守協議,不解爲何要拿孩子的探視權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