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導「蛙式」爲由 男子藉機性侵13歲少女

▲幸虧事後少女勇敢報警,才讓意圖性侵的塗男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示意圖/翻攝自網路,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46歲涂姓男子102年7月以指導爲由,在泳池內偷摸一名13歲少女胸部下體,被逮捕時還宣稱,「我只是想指導少女蛙式,因爲她姿勢不正確」。不過高院經過審理,最後以強制猥褻罪重判3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當時少女和塗男分別在不同水道游泳,這時塗男突然主動靠近,並宣稱少女姿勢太僵硬,希望到水池旁邊,方便自己一對一指導。少女年輕不懂事,答應了對方的邀約,在過程中,原本只是按摩,幫助肩頸放鬆,沒想到塗男越按越怪異,甚至還碰到「尿尿的地方」,少女發現不對,急忙上岸,躲進更衣室打電話,向親友求助並報警。

塗男在被審問時喊冤,自己是出自一片好心,而且事發後沒有逃離現場,是不小心碰到少女敏感部位才引起這場誤會。不過法官認爲,塗男不懂韻律呼吸,這是教授別人蛙式時一定要會技能,可見被告是以教學之名,行性侵之實,最後維持原判,以強制猥褻罪重判3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