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處理校長遴選爭議動作慢挨批 縣府:下月成立審議會
縣議員林佩螢(左)質詢,教育處工作報告未列入教師甄選與校長遴選,教育處長簡信斌(右)承諾馬上補上。圖/擷取自宜蘭縣議會直播頻道
宜蘭縣今年傳出國中小校長遴選爭議,縣府至今尚未依教育部規定成立校長事件審議會,處理不適任校長,也未寫進教育處工作報告,挨批行政怠惰,形同包庇不適任校長。教育處迴應,已經發函給各團體推薦名單,預計11月初籌組審議會。
宜蘭縣金嶽國小校長今年未通過校長續任,卻用新任的方式繼續連任,有「萬年校長」之嫌;教育部5月頒佈「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規定縣市府須組成校長事件審議會,專責處理不適任校長檢舉、調查及處置等事項。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指出,中央頒佈辦法已過去5個月,宜縣府卻還是「靜悄悄」,完全沒有成立審議會;作爲對比,全臺15個縣市已成立審議會,新北、彰化已經實際開會,宜蘭縣處於後段班,消極面對中央法規,行政怠惰形同包庇不適任校長。
教師工會表示,教育處今年的工作報告中,絲毫沒有關於校長遴選的隻言片語,未提出校長甄選與儲訓制度的相關對策。今天議會中,縣議員林佩螢也批評,教育處的工作報告竟然完全沒有教師甄選與校長遴選的相關內容,反而政風處的工作報告將這2項列在第一頁。
教育處迴應,教育部5月頒佈辦法,10月才發函指導具體的行政流程,也未訂出審議會的組成時限;各縣市籌組的速度有快有慢,宜蘭也積極籌組中,已發函給校長協會、教師會、家長協會等團體與專家推薦組成人選,10月31日截止,預計11月上旬組成11人小組後開會,絕非行政怠惰。
至於工作報告中未提及校長遴選與教師甄選,教育處長簡信斌表示,工作內容繁多,但這2個議題的確重要,承諾會後馬上補上相關內容。
宜蘭縣政府尚未成立校長事件審議會,處理縣內不適任校長的爭議,挨批行政怠惰,教育處表示已在籌組,預計下月初成立。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