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樓管之名 黑牌保全員 成治安破口
高雄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代辦保全人員職前訓練班,保全人員屬於「特定工作者」適用《勞基法》第84條,薪資計算方式與一般勞工不同。(高雄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提供/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市保全公會最近依據一宗刑案深入訪查,發現全市至少有8名在任「保全人員」有重大刑案前科,依《保全業法》根本不能僱用,疑不肖業者爲壓低成本,以管制較寬鬆的樓管員變身黑牌保全員,使法令形同虛設,社區安全也亮起紅燈。
一名性侵前科男子2021年拿着他人文件魚目混珠、瞞過桃園市警局,一度在臺北兩廳院任職保全;今年8月,高雄42歲吳姓毒品通緝犯在左營租屋處爲躲警方不慎墜樓身亡,當時同處一室的男子被查出在該棟大樓雖是樓管人員,卻從事保全工作且有前科紀錄。
「只要做門禁管制、車道指引工作,實質上就是保全。」高市保全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紀孝追查發現,高市至少8名保全人員有刑案前科,卻仍在社區服務,「哪個住戶會知道平時站在大樓門口的保全竟曾是吸毒犯、性侵犯?」
保全、樓管(物業管理)分屬警政署、國土管理署管理,一般來說,正派保全公司均會同時申請保全、樓管2張不同牌照,且與大樓社區管委會簽約時,也會同時籤保全約、樓管約,以確保服務品質。
因此六都刑大均強調,依規定保全公司聘僱人員前必須送審,確認人員沒有重大刑案前科纔可聘用,但陳紀孝透露,臺灣缺工嚴重,許多保全公司「先任用、再審覈」,數天後才能得知人員前科,造成空窗期。加上市場低價搶標,惡劣的業者爲壓低成本,甚至隱匿不報請前科查覈,造成治安隱憂。
由於警政署、國土管理署管理鬆緊程度不同,形成漏洞,民進黨立委林岱樺5月曾邀雙方研商補破網,但至今無下文。六都保全公會理事長近期將聯合求見內政部長林右昌,希望政府正視問題。
林岱樺強調,樓管和保全分屬不同專業,應落實集合住宅未來發包時、簽訂2種契約,或是1家得標公司必須同時擁有2種執照,更嚴謹的作法可研議是否將樓管公司人員也比照保全,要求聘用前稽覈前科,保障社區民衆安全。
內政部國土署公關室主任莊棋凱指出,不管是保全業或物業管理,維護社區安全是基本的,整棟建築管理和維護或幫住戶代辦業務,跟管委會簽約時都是履約要求,若未依照履約要求,可對物業管理業者提出罰款或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