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賣翡翠1300萬供養仁波切 蔡萬霖長子挨告侵佔結果出爐
▲臺北地檢署偵辦蔡萬霖長子蔡政達被控侵佔案,認爲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已故國泰集團蔡萬霖的長子蔡政達,在8年前提供一批翡翠珠寶,由中間人拿去義賣,勸募所得用來供養喇嘛東周仁波切,陳姓貴婦花了1300萬元買下翡翠後,發現錢一直沒用來買道場供養,控告蔡政達以及中間人涉嫌侵佔,但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案件應屬民事契約糾紛,犯罪嫌疑不足,30日處分不起訴蔡等3人。
貴婦陳秀桂提告指控,她在2013年間,得知婦人林麗香要籌措經費,買道場供養喇嘛東周仁波切,因此在同年12月3日簽約,陳婦以1380萬元,買下「匿名功德主」捐贈的翡翠項鍊及戒指,其中1300萬元用來買道場供東周仁波切及衆人修行,80萬元則捐贈西藏希望小學等單位。
但是到了2018年間,陳姓貴婦發現錢一直沒用來買道場,跟當初說好的不一樣,開始打民事官司,要求林婦返還1300萬元;林婦則辯稱,提供翡翠義賣的「匿名功德主」,就是蔡政達,因爲幾次尋覓場地都因價格等問題沒成功,林婦已經依蔡的要求,透過女子趙玉珮,把錢轉匯回給蔡。
蔡政達在這場民事官司中,以參加人身分表示,他委託林婦代銷翡翠,只是剛好在同一時間,同意協助幫仁波切買道場,2件事情沒有關聯;全案經高院審理後,判決林婦應該返還1300萬元給陳姓貴婦。
民事官司由高院判決林婦須返還1300萬元給陳姓貴婦,現正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陳姓貴婦另外提起刑事告訴,指控蔡政達和林麗香、趙玉珮3人涉嫌侵佔買道場用的1300萬元,但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爲陳姓貴婦付錢已經買到翡翠,後續金錢用途屬於民事契約糾紛,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蔡政達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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