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回不來遭除戶籍 勞健保不受影響

新冠疫情肆虐,許多臺商已快2年未返臺,依法將被除戶籍。陸委會表示,是依《戶籍法》第16條規定,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並稱健保、國民年金、勞保等相關權益不會受影響。(本報資料照片)

新冠疫情肆虐,許多臺商已快2年未返臺,依法將被除戶籍。將接任國民黨副秘書長的臺北市議員羅智強4日喊話,向曾提出兩岸合作解決疫情的副總統賴清德請命,呼籲在防疫規定中增設除外條款,爲除籍問題解套。陸委會表示,是依《戶籍法》第16條規定,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並稱健保、國民年金、勞保等相關權益不會受影響。

近日有臺商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指出,在現行防疫規定下,很多海外國人及臺商已近2年沒返國,面臨被除戶籍困境,不但影響明年底縣市長選舉投票權,有臺商更可能因戶籍被遷出,讓大陸配偶喪失居留證,影響未來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權益,希望政府在疫情期間能對海外國人除此限制。

羅智強指出,現行規定下,海外國人及臺商回臺一趟,需做10幾次核酸檢測,機票加防疫旅館至少10萬元起跳,時間及旅費成本太高昂,許多人難成行。內政部迴應還是不願放寬規定,但總統蔡英文日前才說,希望所有臺商可以爲臺灣在世界打開更多商機,「請蔡總統先幫幫臺商,再讓臺商一起幫臺灣忙。」

羅智強向賴清德請命,去年賴曾公開表示,疫情是兩岸共同合作時機,「臺灣應該義不容辭協助對岸解決嚴重疫情」,這種聲音在民進黨絕無僅有。他請賴出面當「公道伯」,與蔡英文總統、行政院長蘇貞昌溝通,在防疫期間停止海外國人與臺商「出境超過2年,遷出戶籍」的限制。

陸委會4日迴應,國人因疫情未返臺超過2年者,戶籍被遷出,是依《戶籍法》第16條規定,若遷徙是事實行爲,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

至於國人戶籍遷出後,所影響的健保、國民年金、勞保之老年給付、所得稅率、地價稅率等問題,陸委會稱,內政部、衛福部等相關機關已開會協調,相關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說,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都會審慎審視疫情狀況,依照專業進行評估;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內政部從未禁止國人返國,這是依照《戶籍法》的明文規定,若有相關影響,都回歸各部會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