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薔薔父女聯手抗假買屋詐團大勝 主謀陳國帥判12年半

詐騙藝人薔薔父親林茂樹遭詐騙,被告陳國帥因涉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遭判刑12年半,並強制工作3年。(圖:本報資料照)

中華地政事務負責人陳國帥等17人,以「假購屋、真套利」詐騙26名被害人,遭控加重詐欺、組織犯罪,其中被害人福利汽車董事長林茂樹,女兒是藝人林嘉凌(薔薔)含淚提告。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法判處陳國帥徒刑12年6月,強制工作3年,其他12人分別判處1年6月到8年2月,另外包括陳的前女友林芝宇等4人獲判無罪,不法所得1億8842萬餘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林茂樹在2018年6月,在網路刊登出售大同區房地廣告,遭陳國帥的員工鎖定,謊稱願以2000萬購買房地,先支付200萬訂金給林茂樹,取得所有權狀、身分證以及印鑑等物後準備要過戶,不打算支付200萬、1600萬尾款,還好銀行提醒林茂樹,指稱陳國帥的員工有問題,他察覺異狀,立刻跑到陳的公司制止買賣。

其他25名被害人就沒有這麼幸運,房子遭到過戶後,遲遲拿不到尾款,陳國帥原應向銀行申請的貸款,用於支付給屋主的尾款,但陳等人轉而向民間金主借錢,匯入的尾款被陳國帥用於支付己用、事務所的開銷以及之前借款利息開庭時,一度辯稱,林茂樹訴諸媒體爆料,害他無力付款,纔會導致一連串財務危機

判決指出,陳國帥早在2018年3月,已無力支付銀行貸款、購屋尾款,仍架設「525免頭款屋網」刊登可免頭款申貸購屋,不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墊高買賣價金,向銀行詐取貸款,另外又教唆公司業務員,向屋主佯稱購屋自住,導致屋主備妥文件,誤以爲假買主會真的匯入尾款,實則拖欠不支付,與林茂樹訴諸媒體無關。

士林地院去年7月,已判陳國帥6年徒刑,針對其他詐貸犯行,去年10月、12月也各判陳國帥1年8月、3年4月徒刑,而本案陳國帥涉犯組織犯罪,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