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開噴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市府說話了

▲高市府迴應國賓飯店重建案質疑:依法辦事不怕檢驗 。(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邱晟軒/綜合報導

臺北政壇近日因「京華城」弊案引發震動,全臺矚目。醫師蘇一峰今(31)日將矛頭指向「高雄國賓飯店」,指出該處容積率高達1142%,暗指檢調單位在辦案上的雙重標準。對此,高雄市政府今日發佈新聞稿,詳細說明國賓飯店重建案的相關情況。

高市府表示,高雄國賓飯店停業後,經臺北市結構技師公會鑑定爲危險老舊建築,依據中央法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重建條例)申請重建。針對外界對於國賓飯店重建是否超額獎勵容積的質疑,高市府重申,本案是依法提出申請,市府在受理後,除了依危老條例規定覈定容積,還須經都市設計審議、交通影響評估及環評等法定程序,市府將層層把關,不懼檢驗,並籲請有心人不要刻意錯誤解讀、惡意扭曲。

▲原國賓飯店危老重建案,高市府強調:完全依法合規 不怕檢驗 。(圖/高雄市政府提供)

高市府強調,原國賓飯店的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爲第五種商業區,自民國82年起即訂定法定容積率爲840%,再加上111年7月18日依法取得的危老重建容積獎勵36%,實際容積才達到1142.4%(840% + 840 x 36%)。本案並未申請容積移轉或增額容積,也沒有額外獨創任何容積獎勵項目。

高市府說明,國賓飯店所在基地土地使用分區爲商五,法定容積率是840%,根據建築基地面積6,698平方米換算後,基準樓地板面積爲56,263.2平方米(6,698㎡ x 840%)。

該案同時經臺北市結構技師公會鑑定,符合中央法規危老重建條例給予26%的危老獎勵基準容積(14,628.42平方米)與10%的時程及規模獎勵容積(5,626.31平方米),總計容積獎勵爲36%,換算獎勵樓地板面積爲20,254.73平方米,並未超過危老條例40%的上限(該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獎勵後之建築容積,及同條第2、3項時程及規模獎勵合計40%獎勵容積上限規定)。

高市府補充,國賓危老重建計劃書內的結構初評報告書由臺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評估,危險度評估分數大於危老重建規定的45,符合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