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金童」摩根大通執董家暴妻子 痛罵婊子鈔票割臉判賠258萬
美國摩根大通臺灣投資銀行業務執行董事陳宣任被控家暴妻子,辱罵妻子三字經、「賤人」、「廢物」,甚至在家人面前說「媽媽先去死」,妻子提告求償,陳則否認家暴,並稱是妻子挑釁激怒,臺北地方法院判陳應賠償妻子258萬餘元。
妻子提告主張,陳宣任脾氣暴躁,稍有不順心就對她言語羞辱、嘲諷辱罵「髒人、廢人」、「廢物」、「我真的要殺人了」,恐嚇威脅生命安全,並對她拳打腳踢、拿鈔票割臉,甚至陳會向家人表示「媽媽去死最好」、「趕快去死」。
妻子指出,陳長期雙方家屬面前詆譭她,指「她就是整天在亂搞」、「就是一個很亂的爛人」、「賤人!很婊!」、「她偷人、偷錢、偷東西」等語,還以不實言論洗腦家人,導致家人會用「賤人」、「廢物」稱呼她,甚至說「媽媽先去死」。
妻子表示,她曾詢問陳把溼泳衣放在衣櫃的原因,陳卻失控咆哮「妳在這裡沒有任何的話語權」、「shut the fuck up」等語;某次兩人因清明節掃墓行程意見不合,陳直接罵三字經,又因導航事件,陳大罵她智障、白癡。
妻子認爲,她飽受身心折磨,陳宣任更要求自己母親搬到家中住,另僱用員工及派親屬每日輪流近距離騷擾、攝錄、監視她的日常生活起居;她2021年7月報案家暴傷害,之後陳在臉書影射她「私生活混亂」、「卑鄙無恥之徒」,請求陳賠償280萬9400元。
陳宣任指出,他婚後全額負擔家中所有開銷,甚至以年薪百萬聘用岳母照顧小孩,兩人會有衝突,多有妻子刻意挑釁、激怒,且妻子有「紫斑症」,只要稍微施壓,比一般人容易瘀血,否認妻子傷勢是他造成的。
陳也否認家暴妻子,至於臉書動態屬於「可受公評之事」,縱使不留餘地尖酸刻薄評論,也受憲法保障,且他對新聞的評論被妻子斷章取義而興訟,但貼文來看難以認定是影射妻子,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法院認爲,陳宣任確實多次對妻子言語、肢體暴力,審酌每次行爲侵害身體、健康、名譽及人格權等,判陳應賠償妻子258萬餘元;至於臉書貼文則無法特定是妻子,且用字遣詞不偏激,此部分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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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宣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