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消保官偕家人簽署預立醫囑

宜蘭縣消保王雅琳(左二)日前偕同家人前往羅東博愛醫院,他與家人成爲院方第一批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的意願人。(羅東博愛醫院提供)

病人自主權利法」在今年1月6日上路後,確保每一位完全行爲能力者在生命盡頭,皆可以選擇最後尊嚴及善終,羅東博愛醫院開辦預立醫療照護諮詢門診,而宜蘭縣消保官王雅琳一家5口日前預約諮商,王雅琳與家人以正面、健康態度面對生死議題,會後簽下5份決定書,成爲宜蘭縣第一組的簽署人。

院方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保障國人的醫療自主權,只要是具完全行爲能力者,無論是處於健康或疾病狀態,皆可偕二等親屬,赴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的醫院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共同討論5種特定臨牀狀況下,希望的醫療照護與善終選項,再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最後由醫院上傳至衛福部並註記於健保卡上。

院方指出,宜蘭縣政府消保官王雅琳夫婦父母兒子三代同堂共5人在25日上午相偕前來,近2小時的諮商中,意願人針對醫療名詞定義不解之處向諮商團隊詢問,團隊也不斷拋出情境假設,引導家庭成員之間共商討論。

在家人充分的互相理解後,5人完成簽署,院方完成衛福部註記、系統上傳,成爲第一批於院方正式註記的意願人,彼此也對未來更感踏實和安心。

王雅琳經常和家人分享想法,過去避諱及忌談「死亡」的父母也逐漸改變觀念,「生」與「死」都是生命的展現,在意識清楚時,決定自己於生命終點時的品質與尊嚴,以正面、健康的態度來圓滿生命的內容,有了這層體悟全家決定一同參與諮商、簽下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