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A股七家公司“出事”!智動力實控人夫婦、副總經理均被立案,此前高溢價收購惹質疑
11月1日,智動力(300686.SZ)股價大跌超9%。
該公司當晚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吳加維、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陳奕純立案;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公司股票,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董事兼副總經理陳丹華立案。吳加維、陳奕純系夫妻關係。
智動力稱,在立案調查期間,吳加維、陳奕純、陳丹華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該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界面新聞了解到,就在今年5月,智動力時任總經理楊依明遭深交所出具監管函,且公司及董事長吳加維、財務總監李明輝、時任總經理劉煒遭深交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相關監管處罰涉及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
2021年,智動力對收購廣東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阿特斯”)形成的商譽進行減值評估時,未充分考慮含商譽相關資產組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預測中所使用的關鍵參數設定的合理性,導致2021年及2022的商譽減值計提金額不準確。2021年12月31日因收購標的資產阿特斯減值同時觸發了阿特斯業績對賭的補償金事項。
智動力對前期相關商譽、資產減值損失以及相關減值補償進行追溯調整,其中,2021年歸母淨利潤由5618.83萬元重述爲5724.97萬元,重述金額105.14萬元,佔重述前金額的1.87%,商譽賬面價值由12241.29萬元重述爲8521.68萬元,重述金額3719.86萬元,佔重述前金額的30.39%;2022年度歸母淨利潤由-25628.40萬元重述爲-21908.54萬元,重述金額3719.86萬元,佔重述前金額絕對值的14.51%。
據瞭解,阿特斯主營業務爲消費電子結構性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8年1月,公司對阿特斯增資2250萬元,取得其15%股權;2018年12月,公司以12600萬元收購阿特斯36%的股權,實現對阿特斯的控股,持股比例增至51%。2020年8月,公司以3.43億元收購周桂克所持阿特斯剩餘49%股權。
按照協議,交易對方承諾2020年、2021年經審計的淨利潤不低於7300萬元、7900萬元,兩年合計經審計的淨利潤不低於1.52億元。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阿特斯於2020年、2021年分別實現淨利潤7487.38萬元、8117.25萬元,累計淨利潤合計爲15604.63萬元,達成業績承諾要求。
不過,根據智動力與周桂克於2020年簽署的《附條件生效的股權收購協議》,阿特斯100%股權以收益法評估的評估價值70242萬元,增值率爲418.09%;基於估值調整機制,雙方同時約定了業績補償和減值測試補償方式。阿特斯業績承諾期屆滿後,智動力收購周桂克持有的阿特斯49%股權價值發生減值15001.35萬元。
根據約定,周桂克應就阿特斯的減值額向原告支付的補償款爲15001.35萬元;周桂克未完全按照上述約定使用交易價款,智動力稱其有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335.18萬元。2024年9月底,智動力對周桂克提起訴訟,向周桂克追償15340.84萬元(暫計至起訴日)等。
智動力主要從事消費電子功能性器件、結構性器件、光學組件及可穿戴組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24年前三季度,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3.99%至11.29億元,虧損8052.78萬元;2022年、2023年其分別虧損2.19億元、2.54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4月19日,深圳證監局連發三則針對中介機構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涉及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簡稱“銀信評估”)、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簡稱“信永中和”)以及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簡稱“立信”),均與智動力有關。
截至11月3日發稿,2024年10月28這一週以來,天新藥業(603235.SH)、ST錦港(900952.SH)、京山輕機(000821.SZ)、智動力、*ST寧科(600165.SH)、中青寶(300052.SZ)和華設集團(603018.SH)等7家A股上市公司宣佈公司或實控人等相關方被立案。
其中,多家上市公司股價大跌。11月1日,京山輕機跌停,中青寶暴跌9.81%,智動力大跌9.12%,華設集團跌6.4%,天新藥業、*ST寧科等股價跟跌。
除了天新藥業外,其餘6家公司及相關方均遭證監會立案調查。天新藥業11月1日公告,近日收到東寧市監察委員會簽發的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許江南被留置、立案調查的通知書。
備受關注的ST錦港再次遭證監會立案調查。該公司11月1日披露,公司及股東西藏海涵交通發展有限公司、西藏天聖交通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遭證監會立案調查。同時,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錦州市公安局決定對公司副總裁寧鴻鵬取保候審,期限自2024年11月2日起算;相關案件的具體情況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爲了做大收入和利潤、滿足銀行貸款需求,與大連和境貿易等七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導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知名證券維權訴訟律師、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對界面新聞指出,ST錦港前次處罰的投資者索賠早就開始,時效也要注意;“第二次調查涉及的違法事實還不清楚,但投資者可以概括索賠,以保障訴訟時效,很可能處罰後訴訟時效已過”。
京山輕機11月1日披露,因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慧大成”)虛增利潤,導致京山輕機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2022年1月29日,該公司披露了《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公司發現慧大成財務狀況異常、原股東羅月雄和王建平涉嫌合同詐騙,故於2021年向公安機關主動報案;公安機關調查的結果顯示,2016年至2018年慧大成存在虛增收入和利潤的情形,慧大成原股東羅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公安機關逮捕。該案件移交檢察院後,由檢察院作爲公訴機關起訴至法院;2024年5月,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羅月雄、王建平犯合同詐騙罪。
*ST寧科10月30日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實際控制人虞建明立案。
中青寶10月29日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李瑞傑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遭證監會立案調查;本次立案原因與前期公司另一實控人、李瑞傑妻子張雲霞被立案調查的原因系同一事項,不存在新增涉嫌違法違規事項的情形。此前,中青寶8月9日公告,公司及張雲霞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遭證監會立案。
華設集團10月28日公佈,證監會決定對公司董事劉鵬因涉嫌短線交易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