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鑑證明、房屋權狀全交出…代書私設抵押 債主上門婦才知
高雄張姓婦人爲預立遺囑,將印鑑證明、房屋權狀交給藍姓代書,藍持有證明文件後,涉私下拿去設定抵押權,借貸五十萬元花用;張女直到債主找上門,才知房子遭抵押。警方查出藍男前科累累還是通緝犯,過去就曾私自設定抵押或移轉過戶被判刑。全案朝僞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據瞭解,張女在鳳山賣面維生,遭抵押房產爲鳳山店面住家,以市價估算至少上千萬;張女無端揹負五十萬元債務,還被債權人恐嚇不還錢就法拍,目前只能訴求司法解套。
檢警調查,去年十一月間,張女想將房屋遺贈給孩子,經好友介紹認識藍姓代書,藍男自稱有十多年代書經驗,協助張女辦理預立遺囑及遺贈房屋等手續。
藍男以辦理遺囑要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印鑑章、印鑑證明等資料,張女不疑,交付相關文件。藍取得文件後卻未幫張女預立遺囑,反而向李姓男子借貸五十萬元,並以張女房產設定一五○萬元抵押權給李男。
事後李男找張女「討債」,張女調閱謄本才發現房產遭設定抵押,李揚言若不還錢就法拍執行。
張女擔心房產被法拍,急找藍男處理,藍原同意塗銷登記卻又反悔,氣得張女報警。
警方獲報查緝藍男到案,發現藍不僅欺騙張女,過去就有盜蓋客戶印章,私自將房產設定抵押權借貸行爲,也曾以同樣手法將劉姓地主土地拿去抵押,被判刑三年二月徒刑,因執行未到,被法院發佈通緝。
藍男通緝中再犯僞造文書等罪,被捕後已歸案入獄服刑;張女則只能尋求法律救濟,爲了避免房產遭抵押權人法拍,還需另外拿錢擔保聲請停止執行,直到法律訴訟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