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下藥迷姦妻子閨密 強辯:妳不是要援嗎
臺南方姓男子5年前趁當時的妻子潘姓女子帶閨密回家玩牌及打麻將時,在奶茶放入毒品佐沛眠,讓潘的好友喝下,少女昏睡後,方男以手指加以性侵,歷審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10月,他上訴辯稱誤以爲少女是妻子且否認下藥,最高法院不採信,駁回定讞。
方男與潘姓女子在2016年結婚,隔年離婚,潘方在2016年間利用網路通訊軟體與未滿18歲的少女結識,並在2月8日相約出遊,二人逛街後,因時間尚早,潘告知少女家中尚有方男後,仍邀少女至其住處玩牌。
方男在當天晚上6點多,以不明方法,在麥香奶茶中置入第四級管制毒品佐沛眠,由不知情的潘女交予少女飲用,少女飲用後當場表示味道怪怪、苦苦的但仍持續小口飲用,當晚10點多覺得頭暈、想睡而感不適,趴在桌上休息,並LINE給男友告知狀況。
潘女於是將少女扶至房內唯一的牀上躺下、隨即昏睡,隔天凌晨2點多,在牀上左側的方男見少女睡臥於牀舖上,認有機可乘,先在牀上親吻少女,用手撫摸少女私處並加以性侵,少女出言質疑「你還要繼續這樣嗎?」,方竟說「你不是要援交嗎」。
歷審考量方男爲滿足己身性慾,竟下藥後性侵少女,對少女身心造成巨大之影響,犯罪所生損害實非輕微,且於犯後一再否認犯行,難認已有悔意,且迄今尚未對少女賠償損害,將方男判處7年10月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