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副總自訴郭新政、盛竹如 高院判決今出爐
郭新政(左)、盛竹如(右)合作拍攝「誰摔死了李新」影片,遭自訴加重誹謗,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國泰世華銀行莊姓副總,指控郭新政、盛竹如等人,說指她配合前立委羅淑蕾漏蓋臺支,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認爲對社會矚目之公共事務,可受公評且具公益性,判決郭新政及盛竹如無罪確定。
高院認爲,郭新政憑藉親身經歷以及查證結果,主觀上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莊姓副總之事爲真實,藉親身經歷以及查證結果,主觀上有相當理由確信指摘自訴人之事爲真實,且盛竹如依被告郭新政轉述之親身經歷、查證結果以及提供之資料發表本案言論,堪認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爲真。
高院認爲,郭新政、盛竹如所指摘者系社會矚目之公共事務,可受公評且具公益性,莊女應有較一般私人更大之容忍程度,其2人所爲言論並未超出適當評論範圍,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