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建議調降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 銀行局三理由駁回
▲ 金管會認爲有必要維持銀行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維持1.5%。(圖/記者曾俊豪攝)
爲了厚實銀行承做不動產貸款的風險承擔能力,因應景氣反轉時可以承受損失,金管會規定銀行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至少應達1.5%。在央行19日宣佈降息後,有銀行業者希望金管會放寬規定,但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駁回這項提議,直言「其實是沒有什麼相關聯」。
莊琇媛表示,當初檢視銀行相關指標,發現不動產貸款集中度非常高,因此督促銀行監控風險,規定提列備抵呆帳1.5%,在此前提下,集中度控管迴歸銀行自己管理,已經給銀行比較大的資產配置環境了,爲因應景氣反轉可能產生的損失,提列備抵呆帳1.5%、強化風險承擔能力還是有必要。
另外,國際各大銀行放款覆蓋率(備抵呆帳佔總放款比率)都是以2%爲管理目標,我國放款覆蓋率只有1.39%,遠不及國際銀行監理標準。金管會的監理期待也希望達到2%,如果又把不動產備抵呆帳提存比率放寬,到時候會離目標更遠,因此目前還是會維持1.5%。
目前本國銀行自109年1月止,存提逾期放款比率是0.23%(也就是銀行每放款100元,只有0.23元逾期),備抵呆帳在逾期放款的覆蓋率則是596.73%(也就是每100元逾期放款中,銀行提列的呆帳準備有596.73元)。
以大陸於102年開始實施的「強化貸款損失準備監管」標準爲例,規定要從放款覆蓋率基本標準2.5%,以及逾放備抵呆帳覆蓋率基本標準150%這兩項標準當中,取較高者爲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監管標準,也是用較嚴格標準。
對於銀行業者認爲利率降到1%,卻要提出1.5%作爲呆帳準備,等於「做一筆賠一筆」,莊琇媛並不認同,她強調,備抵提存是希望厚植損失承擔能力,不是從獲利概念來看。影響房貸成本的因素很多,包含不動產授信提存比例、銀行本身資金成本,以及客戶不一定只跟一家銀行做房貸等,都是風險,以承擔風險能力而言,還有資本額風險權數問題,都是整體考量,因此不能單獨用利率下降,認爲提列1.5%成本很高爲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