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寶林茶室中毒案 消基會提團訟求償2億9千萬

今年3月發生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造成6死24傷,33人在體內檢驗出邦克列酸。消基會今天下午兩點於臺北地方法院,正式提起團體訴訟,對遠東百貨公司、臺灣大食代餐飲公司、寶林餐飲公司連帶求償共計2億9千萬餘元。

消基會表示,今年6月17日開始,展開團體訴訟收件工作,收到5位死者家屬、16位傷者,總計30人請求並同意消基會代爲提起團體訴訟,隨後消基會成立由9位律師組成之律師團,經過律師工作小組計算,被害者財產損害包含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以及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其它費用、精神慰撫金與3倍懲罰性賠償等,共計求償2億9千萬餘元。

消基會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今天下午2時於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共計求償2.9億餘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法院內遞狀。記者曾原信/攝影

消基會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今天下午2時於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共計求償2.9億餘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中)前往法院遞狀。記者曾原信/攝影

消基會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今天下午2時於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共計求償2.9億餘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展示厚厚一層團體訴訟訴狀。記者曾原信/攝影

消基會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今天下午2時於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共計求償2.9億餘元,左起爲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陳雅萍、消費者文教基金董事長鄧惟中、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記者曾原信/攝影

消基會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今天下午2時於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共計求償2.9億餘元,左起爲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陳雅萍、消費者文教基金董事長鄧惟中、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記者曾原信/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