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學生藏手機神器”也要有新思路

胡欣紅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在網絡商城中有一些商家兜售所謂的“學生藏手機神器”。媒體調查發現,在僞造的“充電寶”或者水杯、鏡子內設置暗格,可以將手機隱藏其中,很多商家明確表示此類“神器”可以幫助學生逃避校方檢查。(7月6日《北京青年報》)

教育部辦公廳2021年發佈的《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禁令之下,依然有學生與師長們“鬥智鬥勇”。“學生藏手機神器”的出現無疑帶來了新挑戰。一家店鋪展示的“充電寶”,從外觀上看和常見的充電寶極爲相似,有兩處USB接口,還有一個顯示電子數字的電子屏。但其內部構造除了頂端有一小塊電路板,其餘區域全部是空的。另一家銷售“藏東西帶暗格”水杯的商家宣傳,雖然和普通塑料運動水杯外觀一致,甚至也能裝水,但其產品底部有開口,妥妥地將手機藏在水杯中間的暗格裡。商店頁面顯示,近期商家已銷售了上千個用於“藏手機”的水杯。

價格低廉,攜帶方便,使用“安全”,自然就成了那些有“需求”學生的最愛。據商家介紹,購買者多爲中學生、大學生,除了混淆校方檢查,有的學生可能將這類手機用於考試作弊,令家長們焦慮不已。

“學生藏手機神器”熱銷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需要多管齊下,綜合施策。

在電商平臺上,一些商家利用“混淆檢查”“100%安全入校”“學生黨福音”“不被老師發現”等字眼作爲賣點吸引顧客。如此公然引誘孩子們的營銷方式,除了有悖公德,是否還涉嫌觸犯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值得一提的,商家類似的“騷操作”並非第一次。在教育部不準攜帶手機入校園禁令發佈之後,很多電商平臺上多款名爲“學生藏手機神器”的保溫杯、仿真書熱賣。用於藏手機的“充電寶”“鏡子”等,無非是換了個馬甲重出江湖而已。

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然而商家的營銷方式與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長、維護社會良好風尚和社會公共秩序,特別是與學生管理秩序相違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也有權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守土有責的電商平臺要盡好主體監管責任把好關口,相關部門也要從源頭上加強監管,從嚴治理。

“互聯網+”時代,手機已經成爲一件普及品,簡單地“一禁了之”顯然不現實也不科學,家長和老師應該“疏堵結合”。一方面,管控手機進校園問題上不能鬆懈。這類僞裝的“藏手機神器”往往質量較差,僞裝也不徹底,只要稍加註意很容易被發現。另一方面,還應豐富學生的學習生活,注重培養孩子多種興趣愛好,讓他們可以“玩時好好玩,學時好好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