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男稱「腳被蛇咬」阻拖吊 撕封條侵公權力遭罰

影》男稱「腳被蛇咬」阻拖吊 撕封條公權力遭罰

苗栗一名邱姓男子,因爲車子違停遭拖吊,但他卻不服直接撕毀封條坐上駕駛座警方將人車上拖下來,過程中男子雙腿奮力猛踹,還抓傷員警手臂,三名員警費了好大一番功夫纔將他制伏,並將人上銬帶回警局。男子卻聲稱腳是因爲被蛇咬傷纔會急着衝上車找健保卡

法院查扣或拖吊封條象徵國家公權力,法官認定男子不服違規取締破壞封條形同侵害公權力,若是男子當下理智線沒有斷,只需繳交被拖吊的1600元,但法官現在判拘役55天、易科罰金5萬5千元,再加上妨害公務兩罪合併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