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3千萬交保面帶微笑離去 長牛仔褲遮蓋電子腳鐐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籌到3千萬元,穿着長牛仔褲遮蓋住腳上的電子腳鐐,在親友陪同下面帶微笑、不發一語離去。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涉貪污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賄賂高達525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更裁3千萬元交保。稍早,應曉薇籌到3千萬元,穿着長牛仔褲遮蓋住腳上的電子腳鐐,在親友陪同下面帶微笑、不發一語離去。
應曉薇27日以1500萬元交保、離開法院時,情緒激動哽咽大喊,「我沒有做錯事!」及「我沒有貪污!」,隨後在親友陪同下搭車離去。今日因提高交保金至3千萬元,應曉薇籌錢具保後,在親友陪同下不發一語,長髮飄逸面帶微笑離去。
應曉薇律師說,應女是在約1980年代移民加拿大取得加籍,2010年當選臺北市議員便申請放棄加籍,2011年2月10日正式獲得加拿大核發放棄國籍證書,同年5月10日獲外交部駐多倫多臺北經貿辦事處認證,因此14年前就已無加拿大國籍,護照也被註銷。北院將交保金額從原本1500萬元提高至3千萬元。
北檢認定,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涉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5250萬元,有違民意代表職責、臨訟之際,爲脫罪欲從機場出境潛逃,涉貪污收賄、洗錢罪嫌起訴,分別求處13年、3年6月,共16年6月重刑。
北院羈押庭原裁定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北檢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院開庭後裁定應曉薇准予3千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從今年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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